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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的意思、歧視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歧視的解釋

不平等地看待。 清 薛福成 《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朕恭膺天命,寅紹丕基,中外一家,罔有歧視。” 巴金 《家》二五:“節省時間,便于工作,以及減少社會上歧視女子的心理。”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歧視"一詞在漢語中具有明确的負面含義,指基于不合理或不公正的标準區别對待個體或群體,通常涉及偏見和否定性态度。其核心釋義與用法如下:


一、權威詞典釋義

  1.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指不平等地看待:~弱者 | 種族~。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商務印書館出版。

  2. 《漢語大詞典》

    指依據特定标準(如種族、性别、身份等)對人加以不公正的區分對待。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年版。


二、詞義解析

  1. 核心語義

    • 差别化對待:以偏見或主觀标準将人群分類,給予一方優待而另一方貶損(如種族歧視、性别歧視)。
    • 否定性評價:隱含對特定群體的貶低或排斥(如地域歧視、學曆歧視)。
  2. 法律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歧視行為違背平等原則,可能涉及侵權(如就業歧視)。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就業促進法》。


三、使用場景與示例


四、應用提示

避免歧視需遵循:

  1. 平等原則:以統一标準對待不同背景的個體。
  2. 尊重差異:承認多樣性,避免偏見性評價。
  3. 法律約束:如遭遇歧視,可援引《民法典》第109條主張人格尊嚴權。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法律條文,内容符合學術與法律規範。具體法律適用需參考司法解釋及最新修訂文本。

網絡擴展解釋

“歧視”指基于個體或群體的特定屬性(如種族、性别、年齡、宗教等),對其采取不公平的差别化對待或偏見,導緻其權益受損。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常見類型

  1. 直接歧視
    明确因某屬性區别對待,如招聘中寫明“僅限男性”。
  2. 間接歧視
    表面中立的規定實際對特定群體不利,如要求身高1.8米以上可能排除多數女性。
  3. 系統性歧視
    社會結構或政策導緻的不平等,如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影響低收入群體。

法律與社會影響


應對與改善

若遭遇歧視,可向相關機構(如工會、人權組織)求助,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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