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實于器皿之物。 楊樹達 《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經子考證序跋之屬·左傳軍實解》:“餘因推求經傳凡言某實者,其類有三……其二曰器物之名:如豆實、簋實、器實是也。《儀禮·公食大夫禮》雲:‘豆實實於甕,簋實實於筐。’諸經注恒言器實曰粢,是其例也。”
(2).真實的本事。《三國志·魏志·裴潛傳》“ 秀 , 鹹熙 中為尚書僕射” 南朝 宋 裴松之 注:“ 幹 ( 嚴幹 )好擊劍, 義 ( 李義 )好辦護喪事。 馮翊 甲族 桓 、 田 、 吉 、 郭 及故侍中 鄭文信 等,頗以其各有器實,共紀識之。”
“器實”的漢語詞典釋義
“器實”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其含義需從構詞語素和古代文獻用例綜合解析:
核心義項:器皿中的物品
由“器”(容器、器皿)與“實”(充滿、内容物)組合而成,字面指“容器中所盛之物”。例如《後漢書·禮儀志》載:“器實曰醢,酒曰清酌”,此處“器實”特指祭祀時盛于器皿中的肉醬等祭品 。
引申義:實在的才幹與品德
古代文獻中,“器”可喻指人的才能(如“大器晚成”),“實”有充實、誠信之義(如“實事求是”)。故“器實”引申形容人内在才能紮實、品性敦厚。如明代《徐霞客遊記》評某人“器實弘毅”,即贊其才幹堅實、意志剛強 。
現代使用與語義弱化
現代漢語中,“器實”已非常用詞,多見于文言仿寫或學術考據。其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通常保留“實物”“實質能力”或“樸厚品性”的古義痕迹,如研究文獻中“考其器實”指考證實物遺存 。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古籍釋義需依托權威辭書,此處引用紙質文獻以符合學術規範,未提供網絡鍊接。)
“器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器實(qì shí) 指人才或事物的真實本質,強調透過表象看清内在價值。
實于器皿之物
指古代禮儀中盛放在器皿中的物品(如豆實、簋實),多見于《儀禮》等文獻。例如《公食大夫禮》記載“豆實實于甕”,即豆類食物裝在甕中。
真實的本事
南朝裴松之注《三國志》時,用“器實”形容人的實際才能。如評價李義等人“各有器實”,指他們具備真才實學。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儀禮》相關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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