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ficer of official personal affairs in feudal China] 古官名,掌管接受公卿的奏事,以及薦舉、彈劾官員的事務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 明· 張溥《五人墓碑記》
“大中丞”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主要存在于明清兩代,屬于監察體系中的高級職位。以下從詞義解析、曆史職能、文獻依據三方面進行闡述:
一、詞義解析
“中丞”原為漢代禦史台長官“禦史中丞”的簡稱,明清時期“大中丞”作為尊稱,專指都察院副都禦史或巡撫兼監察銜的官員。《漢語大詞典》釋為“明清時對都察院副都禦史或巡撫的尊稱”,強調其監察百官、糾劾不法之責。
二、曆史職能與演變
明代設都察院,副都禦史(正三品)掌管監察,地方巡撫常加“右副都禦史”銜,故稱“大中丞”。據《明史·職官志》,其職責包括“糾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
清代延續明制,但職權範圍擴大。《曆代職官表》記載,清代巡撫多兼“右副都禦史”銜,主管一省刑名、監察與軍政,實際成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之一。
三、文獻依據與權威參考
“中丞”一詞最早見于《漢書·百官公卿表》,原為禦史大夫屬官,後演變為獨立監察職位。
《明會典》《清會典》均明确“大中丞”為對副都禦史及巡撫的尊稱,體現其制度合法性。
(注:因未檢索到可公開引用的線上文獻鍊接,本文依據《漢語大詞典》《明史·職官志》《曆代職官表》等權威紙質文獻釋義,具體卷目可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
“大中丞”是中國古代官職名,其含義和職能隨朝代演變有所不同,以下是詳細解釋:
大中丞是古代監察體系中的重要官職,主要負責接受公卿奏事、舉薦人才、彈劾官員等事務。明代常作為巡撫的加銜,如《五人墓碑記》中提到的“以大中丞撫吳者”即指巡撫。
張溥《五人墓碑記》中“大中丞撫吳者”即指天啟年間蘇州巡撫毛一鹭,反映了該官職在地方行政與司法中的實權。
如需進一步了解制度細節,可參考《明史·職官志》或漢代《百官公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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