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常;丢棄常道。《左傳·莊公十四年》:“妖由人興也。人無釁焉,妖不自作。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梁書·任昉傳》:“雖嗣君棄常,獲罪 宣德 ,王室不造,職臣之由。”
“棄常”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qì cháng,其核心含義為“失常;丢棄常道”,多用于描述人或行為背離常規、違背倫理或社會規範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解析:
“棄”指放棄、丢棄;“常”指常道、常規、倫常(如三綱五常)。組合後表示違背或抛棄正常的行為準則。
文獻例證:
“棄常”一詞源自古代典籍,強調對常道的背離及其引發的負面後果。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背景,可參考《左傳》《梁書》等原始出處。
棄常(qì cháng)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放棄常規、不循常規,指的是不按照傳統或常規的方式行事或處理事情。
棄常的部首是弓(gōng)部,筆畫數為13畫。
棄常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詩經》中,“棄我取”一詞首次出現。後來,這個詞逐漸演變為“棄常”,用以表示離開常規、不按常理出牌的意思。
棄常的繁體字為棄常。
在古代,棄常一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有時候會将“棄”寫成“捐”或“遣”,将“常”寫成“常”或“長”。
1. 他選擇了一條與衆不同的道路,完全棄常。
2. 她用自己獨特的方式解決問題,從不按常理出牌,因此備受贊賞。
組詞:棄舊迎新、棄舊圖新、棄暗投明、棄之如敝屣、棄土歸趙。
近義詞:另辟蹊徑、别出心裁、出奇制勝、獨具匠心。
反義詞:遵循常規、循規蹈矩、守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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