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佥事。官名。 宋 代為各州府的幕僚。 金 、 元 、 明 仍沿用,唯職掌有别。至 清 漸廢。《金史·百官志二》:“西上閤門使二員,正五品。副使二員,正六品。籤事一員,從六品,掌贊導殿庭禮儀。”《金史·百官志三》:“ 承安 四年罷 鹹平 分司,使在 上京 ,副在 東京 ,各設籤事一員。”
“籤事”是一個相對生僻的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其含義需結合古代官制與構詞法進行解釋。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曆史文獻記載,其核心含義如下:
籤事(qiān shì)指古代官署中負責籤署、處理公文事務的官職或人員,屬具體執行層面的職務。
該詞由“籤”(籤署、批注)與“事”(事務、公務)複合而成,強調文書處理與行政執行的職能。
在宋、元等朝代官制中,“籤事”常見于機構副職名稱,例如: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僅見于曆史文獻或特定學術研究。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可選用“文書官”“行政助理”等現代詞彙替代。
權威參考來源:
“籤事”是古代官職名稱,其含義與“佥事”相通,主要存在于宋、金、元、明等朝代,至清代逐漸廢除。以下是詳細解釋:
曆史沿革
品級與地位
籤事的品級多為從六品(如金代),屬于中下級官職,其地位隨朝代和所屬機構不同有所浮動。
清代廢除
清代官制改革後,籤事逐漸被其他職位取代,最終退出曆史舞台。
籤事是古代官僚體系中一個輔助性官職,職能隨朝代變遷調整,核心作用為協理地方或中央部門事務。需注意,“籤事”與“佥事”為同一官職的不同寫法,文獻中常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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