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指交易中的拖欠刻剝現象。《南齊書·武帝紀》:“京師及四方出錢億萬,糴米穀絲綿之屬,其和價以優黔首。遠邦嘗市雜物,非土俗所産者,皆悉停之。必是歲賦攸宜,都邑所乏,可見直和市,勿使逋刻。”
“逋刻”是漢語詞彙中較為罕見的組合形式,目前未見于《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收錄。從構詞角度分析,“逋”在古漢語中主要有三義:①逃亡(如《說文解字》釋“逋,亡也”);②拖欠(如《漢書·昭帝紀》載“三年以前逋更賦未入者,皆勿收”);③拖延(如陸機《演連珠》“是以事窮則運,人窮則逋”)。“刻”則有雙重含義:時間量詞(如《漢書·宣帝紀》注“刻者,以漏言時”),以及程度副詞“嚴苛”義(如《史記·李斯列傳》“嚴法而刻刑”)。
若作複合詞解,“逋刻”可能衍生出兩種釋義脈絡:其一為“拖延時間”,取“逋”之拖延義與“刻”之時量義結合;其二為“嚴苛追讨”,取“逋”之拖欠義與“刻”之嚴酷義組合。但此二解均屬訓诂推測,缺乏權威文獻用例支撐。
建議考證時可參考《故訓彙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對“逋”“刻”單字的曆代注釋,或查閱《辭源》《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等工具書核實字源。對于該詞的規範釋義,尚需更多文獻證據佐證。
“逋刻”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拼音:bū kè
詞義:指舊時交易中存在的拖欠款項和刻剝削削現象,常用于描述經濟往來中的不誠信或剝削行為。
結構分析:
使用場景:多用于古代或特定文獻中,描述商業或債務關系中一方通過拖延支付、克扣財物等手段損害另一方利益的行為。例如:“市井交易,逋刻成風,民多怨之。”()
注意:該詞現代使用頻率極低,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深入研究,建議查閱古代經濟類文獻或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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