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雜戲名。 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歲時雜戲》:“博戲則騎竹馬,撲蝴蝶,跳白索,藏矇兒,舞龍燈,打花棍,翻觔鬥,豎蜻蜓。”
“撲蝴蝶”是漢語中一個富有畫面感的短語,其含義可從字面與引申兩個層面解析:
一、詞義解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該短語指“用手或工具捕捉蝴蝶的動作”,常用于描述兒童遊戲、田園活動或自然觀察場景。例如:“孩童在花叢中撲蝴蝶,笑聲清脆。”(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
二、文化引申
在文學語境中,“撲蝴蝶”常隱喻對美好事物的追逐與短暫易逝的感慨。南宋詩人楊萬裡曾以“兒童急走追黃蝶,飛入菜花無處尋”展現童趣與怅然交織的意境(來源:中華書局《宋詩選注》)。清代小說《紅樓夢》亦用此意象暗示人物命運的無常。
三、民俗象征
民俗研究中,“撲蝶”被視為春日習俗,代表對生機與自然的親近。明代《帝京景物略》記載,京城百姓常在清明前後“持網撲蝶,以祈歲安”(來源:國家圖書館藏明代地方志彙編)。
“撲蝴蝶”的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方面:
指追逐虛幻或不切實際的事物,由“撲”(追逐)和“蝴蝶”(象征美好但易逝的事物)組合而成。常用于描述對名利、虛榮或難以實現的理想的盲目追求,帶有警示意味。
使用場景:可形容追求浮華物質、不切實際的理想,或比喻愛情、名利中的徒勞追逐。
雜戲形式
清代文獻《帝京歲時紀勝》記載,“撲蝴蝶”是傳統歲時雜戲之一,常與騎竹馬、舞龍燈等活動并列,屬于民間節慶表演項目。
傳統舞蹈(非遺項目)
山東青州的“撲蝴蝶”被列為市級非遺,起源于19世紀,表演者分為“撲蝴蝶者”(扮作農村老太太,穿紅褂綠褲,手持紅扇)和“挑蝴蝶者”(用竹竿挑布制蝴蝶),通過舞蹈展現田間嬉戲場景,動作生動活潑。
部分資料提到“撲蝴蝶”可能作為詞牌名或廣場舞形式存在,但相關來源權威性較低,建議以成語和傳統舞蹈釋義為主。若需深入了解具體表演形式,可參考非遺保護機構的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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