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衆的聲音。指人民的要求和願望。《禮記·樂記》:“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
“民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基本釋義
指民衆的聲音,具體表現為人民對生活、社會、國家的要求和願望。例如《禮記·樂記》中提到:“禮節民心,樂和民聲”,強調禮樂制度需與民衆訴求相協調。
詞源與曆史背景
該詞最早見于儒家經典,古代語境中與“民心”緊密關聯,體現社會治理需關注民衆需求。現代延伸為反映社會輿論的載體,如“民聲沸騰”形容公衆意見集中表達的狀态。
現代擴展含義
在當代語境中,“民聲”進一步與民生關聯,被視為民生的直接體現。例如老百姓的“酸甜苦辣”“所思所盼”均屬于民聲範疇,涉及教育、醫療、就業等具體民生問題。
實際應用場景
政府或社會組織通過調研、聽證會等形式“聽民聲”,但需避免形式主義(如僅通過辦公室調研或安排路線走訪),而應原汁原味獲取民衆真實訴求。
總結來看,“民聲”既包含傳統文化中“民意通達”的治理理念,也涵蓋現代社會對民生問題的具體關切,是連接政策制定與民衆需求的重要橋梁。
民聲是一個含義豐富的詞語,既可以指人民的聲音和呼籲,也可以指民衆的輿論和議論。
民聲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氵"和"言"。其中,"氵"是水的部首,表示與水相關的事物;"言"是表示與語言、言語相關的事物。它的筆畫數為11畫。
民聲一詞最早可以追溯到《詩經》中的《聲》篇,其中有"民之耳"的描述。後來,形成了"民"和"聲"兩個漢字的組合,表示人民的聲音。
民聲的繁體字為「民聲」。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民聲可以寫作「民﹒聲」。其中,「﹒」表示書寫時的小圓點。
1. 民聲的高漲表明人民對政府的期望和呼籲。
2. 政府應該傾聽民聲,回應民衆的合理訴求。
1. 民間聲音:表示來自民間的聲音和呼籲。
2. 民意:表示民衆的意見和看法。
3. 人民聲援:表示人民對某個事物或個人的支持和聲援。
1. 聲音:指聲音的發出和聽到的聲音。
2. 聲響:指聲音的響亮和有力。
3. 聲浪:指聲音在空間中傳播産生的浪潮。
1. 官聲:指政府或官方的聲音和宣傳。
2. 鼓吹:表示不正當、過分宣揚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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