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判刑而今仍在服勞役的人。《國語·晉語七》:“選賢良,興舊族,出滞賞,畢故刑,赦囚繫。” 韋昭 注:“故刑,若今被刑居作者。”
“故刑”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相關解釋如下:
“故刑”指過去被判刑但仍在服勞役的人。該詞最早見于《國語·晉語七》中,原文為:“選賢良,興舊族,出滞賞,畢故刑,赦囚繫。”
詞源與背景
韋昭在《國語》注釋中提到:“故刑,若今被刑居作者”,即相當于現代因犯罪被判處勞役的刑徒。
該詞常用于描述古代司法制度中,已判決但仍在執行刑罰的群體。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法律相關文本,例如《國語》中記載晉國政治改革時,提到“畢故刑”(完成對舊案刑徒的處理)。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提到該詞可引申為“形容事物古老陳舊”,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建議以《國語》原始含義為準。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國語》原文或漢代韋昭注疏。
《故刑》是一個詞語,它的意思是指以舊刑來稱謂。
《故刑》的部首是“攵”,總共有5個筆畫。
《故刑》的來源較為複雜。其中,“故”代表舊時、已過去的意思,而“刑”則表示對犯罪者實施的處罰。《故刑》結合起來,表示以舊時的刑罰來稱呼。
《故刑》的繁體字為「故刑」。
在古代,人們使用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古代的書法風格,「故刑」的寫法可能會略有差異,但整體的形狀和結構基本相同。
1. 由于改革開放,我國已廢除了一些舊時代的故刑。
2. 在這部電影中,他所扮演的角色受到了各種故刑。
故犯、刑法、故事
舊刑、往日的懲罰
新刑、現代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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