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告身。古代官吏的委任狀。 唐 白居易 《與高固诏》:“表朕念功之心,仍賜卿官告,卿宜即赴闕庭。”《舊唐書·憲宗紀下》:“新授 桂管 觀察使 房啟 降為太僕少卿。 啟 初拜 桂管 , 啟 吏賂吏部主者,私得官告以授 啟 。”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六:“本朝樞密本兵、禮,均二府。又有學士院、舍人院為兩制,下則糧料、審計、進奏、官告、登聞、檢鼓,是為六院。”《續資治通鑒·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 顯忠 軍中有中侍大夫至小使臣官告付身僅二十道,是役也,書填悉盡。”
“官告”是古代官吏的委任文書,相當于現代的委任狀或任命書。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功能
官告(拼音:guān gào,注音:ㄍㄨㄢ ㄍㄠˋ)是古代官方授予官職的憑證,需經吏部或相關機構籤發,記載官員的職位、品級等信息。其結構與現代公文類似,包含任命内容、籤發機關及印章等。
曆史背景與文獻記載
同義詞與相關術語
官告在不同文獻中也被稱為“告身”“告劄”,三者均指代任命文書,但“告身”更側重個人身份認證,“告劄”可能涉及臨時性職務。
官告是古代官僚體系的重要制度工具,兼具法律效力和身份标識功能,反映了古代職官管理的規範性。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制度演變,可查閱《舊唐書》《雲麓漫鈔》等文獻來源。
《官告》是指官方發布的通告或公告。它是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官”和“告”。
“官”字的拆分部首是“宀”,它包含9個筆畫;“告”字的拆分部首是“口”,它包含7個筆畫。
《官告》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官方文件和公告。它通常是由政府官員或相關機構發布,用于向公衆通報事務、政策、法規等信息。
《官告》的繁體字為「官告」,其字形在結構上與簡體字相似,隻是筆畫的書寫方式有所不同。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官告》一詞在古時候的寫法可能會有些變化,但整體意思和用法相同。
例句:政府今天發布了一份重要的《官告》,内容涉及到市民的權益。
組詞:官方、告示、告示闆、官員、官方文件
近義詞:公告、通告、布告、告示
反義詞:私告、謠告、私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