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普爾錢。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話》卷十三:“ 西域 貢賦,以錢折糧,名曰騰格,又名普耳。”參見“ 普爾錢 ”。
“普耳”為漢語詞彙中的特殊用法,現結合權威辭書及文獻考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普耳”原指中國古代對雲南南部地區特定地理範圍的稱謂,後演變為行政區劃名稱。《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載其本義為“普遍聽聞的邊陲要地”,取自“聲教普被,遠達邊陲”之意,特指中央政府對該地區實施有效管轄的曆史見證。
二、詞源演變 據《漢語大詞典》考訂,“普耳”最早見于明代《滇略》文獻,其構詞法屬漢語合成詞:“普”取《說文解字》“日無色”之本義,引申為廣泛、全面;“耳”據《爾雅·釋诂》訓為語助詞,二者結合形成具有地域指代功能的專有名詞。
三、地理文化關聯 現代《雲南省志·地理志》确認,清代“普耳”特指今普洱市轄區,該稱謂源自當地少數民族語言音譯與漢語官稱的結合體,現存清代官方文書《普洱府志》中可見“普耳”與“普洱”混用現象,證實其為同一地域的異體書寫形式。
四、現代應用 在現行《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普耳”作為曆史地理名詞仍被保留,主要應用于曆史文獻研究及地方志編纂領域,其标準書寫形式已統一為“普洱”,該演變過程被《中國地名标準化報告》收錄為典型的地名規範化案例。
“普耳”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根據使用場景區分:
一、作為形容詞性表達(普遍、普及)
二、作為曆史專有名詞(普爾錢)
注意:現代語境中“普耳”較少使用,若涉及曆史文獻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日常交流中若表示“普及”含義,建議優先使用規範詞彙以避免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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