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布施。 唐 楊炯 《後周明威将軍梁公神道碑》:“月抽官俸,日減私財,并入薰脩,鹹資檀施。” 明 葉憲祖 《北邙說法》:“虧煞你遇閒事,肯把真誠耐,虧煞你樂檀施,甘将貧困捱。” 清 錢謙益 《吾宗篇壽族侄虎文八十》:“宗人之賢者,毀家檀施,號肉身菩薩。”
(2).施主。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邱生》:“城中 王翁 ,敝寺檀施也。”
檀施是佛教術語,指以財物或善行布施他人,源于梵語“dāna”(檀那)的音譯與漢語“施”的複合。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檀”為“檀那”的簡稱,音譯自梵語“dāna”,意為布施;“施”即施舍、給予。合稱指以慈悲心無償給予他人財物、智慧或幫助的行為(來源:《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
現代詞典如《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布施”,特指佛教信徒為積德行善而進行的捐贈(來源:《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檀施是佛教“六度”(六種修行方法)之首,強調通過物質供養(財施)、知識傳授(法施)或精神慰藉(無畏施)破除貪念,培養慈悲心(來源:《大智度論》,鸠摩羅什譯)。
真正的檀施需具“三輪體空”境界:不執着施者、受者與所施之物,以達無相布施(來源:《金剛經》釋義,中華書局)。
檀施在漢傳佛教中衍生出公益傳統,如寺院修建、赈災濟貧等,體現了宗教精神與社會責任的融合。唐代《法苑珠林》載:“檀施之功,廣濟群生”,可見其曆史影響(來源:《法苑珠林》,道世撰)。
現代應用:該詞仍用于描述慈善行為,但需注意其宗教語境。例如:“檀施善款”指基于信仰的捐贈,區别于一般公益(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檀施”是一個源自佛教文化的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布施
指慷慨贈與、救濟貧困的行為,尤其強調無私的財物或精神施舍。該詞源于佛教經典《大般若經》中佛陀化身為象王、舍身救濟衆生的故事。
施主
指進行布施的人,即向僧侶或寺廟捐贈財物的信徒。例如宋代《夢粱錄》記載,寺廟會将供品分給“檀施”或貴族家庭。
佛教背景
佛教強調“檀施”為六度(修行方法)之一,認為布施能積累功德,體現慈悲心。如唐代楊炯的碑文提到“月抽官俸,日減私財”以資檀施。
文學引用
清代錢謙益在《吾宗篇》中稱毀家纾難者為“肉身菩薩”,突顯檀施者的奉獻精神。
“檀施”既指善行本身,也指行善者,常見于宗教典籍和古代文獻。其核心是利他精神,融合了佛教教義與中國傳統文化對慈善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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