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ke a spectacle of oneself] 〈方〉∶出丑,丢臉
丢人現眼
方言。出丑,丢臉。《兒女英雄傳》第三一回:“作賊的落到這個場中,現眼也算現到家了。” 曹禺 《日出》第四幕:“好啦,别在 露露 面前現眼啦。”
“現眼”是一個漢語方言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基本詞義
指出丑、丢臉,多用于口語場景。例如“丢人現眼”是常見搭配,形容因行為不當或失誤導緻當衆難堪。
用法特點
延伸語境
在部分網絡釋義中,還隱含“賣弄小伎倆卻未達預期效果”的調侃意味,例如刻意表現卻弄巧成拙的場景。
反義詞與翻譯
注意:提到四川方言中“現眼”有“看清楚”的含義,但此用法未被主流詞典收錄,建議優先參考通用釋義。
《現眼》是一個成詞的常用詞彙,意思指的是事物真實、實在地出現在眼前,與虛幻相對,也可以理解為現實存在。
《現眼》這個詞的拆分部首為「現」和「目」,其中「現」表示現實、出現的意思,「目」表示眼睛。它的筆畫數為7。
《現眼》這個詞源于漢語中的口語表達,後來被收錄進了現代漢語詞彙中。多數場景中,這個詞用來描述一種物體、景象、事件等真真切切地出現在眼前的感受。
《現眼》的繁體字為「現眼」。
在古漢字中,「現眼」分别寫作「見於眼」,表示看到的眼睛。
1. 剛才我在街上看見了他,親眼現眼了他的存在。
2. 終于修好的房子現眼在我們面前,大家都感到欣慰。
3. 這部電影真實地再現了曆史的現眼,讓人如身臨其境。
1. 現實:指真實的、實在的事物。
2. 出現:表示事物顯現、露面。
3. 現象:指客觀存在,能夠被感知的事物。
1. 真實:指事物的真實存在,與虛假相對。
2. 實在:表示事物确實存在,不是虛構。
3. 眼見:指親眼所見。
1. 虛幻:與現眼相對,指事物不真實、虛構。
2. 虛假:表示事物不真實,與真實相對。
3. 目瞪口呆:指愣住、驚訝得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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