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rry into and live with one's bride's family] 上門女婿,男子到女方家落戶
今夜要來入贅,沒奈何,隻得允從。——《楊家将演義》
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為其家庭成員。《醒世恒言·李玉英獄中訟冤》:“ 玉英 女兒有如此美才,後日不捨得嫁他出去;訪一個有才學的秀士入贅家來,待他夫婦唱和,可不好麼?” 清 李漁 《凰求鳳·媒間》:“ 喬老爺 無子,隻有這位小姐,不肯嫁他出門,要你過來入贅的。” 丁玲 《夜》:“他也曾離開過這裡,挾着一個小包卷去入贅在老婆的家中,那時他才二十歲。”
“入贅”是中國傳統婚姻形式的一種,指男子結婚後到女方家庭定居,并成為其家庭成員。以下是關于該詞的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入贅俗稱“倒插門”或“招贅”,即男子婚後到女方家庭生活,子女通常隨母姓,男方需改姓或保留原姓但承擔延續女方家族的責任。其核心目的是解決女方家族無男性繼承人時的香火延續問題()。
法律與社會角色
現代法律認可入贅婚姻,男方在家庭中享有平等權利,但傳統觀念中贅婿地位較低,常面臨社會偏見()。
起源與演變
少數民族風俗
如瑤族、苗族等母系社會,入贅是主流婚姻形式,男子地位依附于女方家族()。
姓氏與家族傳承
傳統入贅要求男方改姓,子女隨母姓,以此确保女方家族血脈延續()。
社會觀念變遷
當前入贅婚姻多見于女方家庭經濟條件較好或需勞動力支持的情況。盡管法律保障男方權益,但社會傳統壓力仍使許多男性對此持抵觸态度()。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地區習俗或法律細則,可查閱相關民俗研究文獻或《民法典》婚姻家庭編。
《入贅》是一個漢字詞語,常用于描述女子嫁入男方家族。它的拆分部首是“入”和“贅”,筆畫總數為11畫。
《入贅》一詞首見于《左傳》中,可追溯到公元前5世紀。它的本意是指男子娶入妻子的家族,後來衍生為女子嫁入男方家族。
《入贅》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入贅」。
在古時的漢字寫法中,《入贅》的拼音通常為「乳親」,《入贅》的「贅」字通常由「貝」和「茲」兩個部分構成。
1. 她嫁給他,從此便成為了他家的入贅媳婦。
2. 女子從小就被教育要懂得入贅的意義所在。
組詞:贅婿、贅嫁、親贅、贅骨、贅法等。
近義詞:入籍、嫁入、入主等。
反義詞:出贅、嫁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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