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死者腳旁點的燈。《清平山堂話本·快嘴李翠蓮記》:“我家公婆又未死,如何點盞隨身燈?”《水浒傳》第二五回:“ 王婆 買了棺材,又買些香燭紙錢之類,歸來與那婦人做羹飯,點起一對隨身燈。鄰舍坊廂,都來弔問。”
“隨身燈”是古代喪葬習俗中的一種燈具,具體解釋如下:
指在死者腳旁或靈前點燃的燈,主要用于傳統喪葬儀式中。其作用可能與引導亡靈、象征光明或寄托哀思有關。
作為古代喪葬儀式的組成部分,隨身燈反映了:
該詞現已較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和民俗文化探讨中。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水浒傳》《清平山堂話本》原文或相關民俗研究文獻。
《隨身燈》是指攜帶方便、可以隨身攜帶的手電筒或小型照明設備。它可以在黑暗的環境中提供光源,方便人們照明。
《隨身燈》的拆分部首為火(huǒ),筆畫為17畫。
《隨身燈》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簡單直接,是由“隨身”和“燈”兩個詞組合而成的。而“隨身”指隨同身體,攜帶在身上的意思,“燈”則是指提供照明的具體器具。
《隨身燈》在繁體中的寫法與簡體中一樣,沒有任何差别。
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是關于《隨身燈》這個詞的古代漢字寫法并沒有具體資料可查。
1. 這款隨身燈非常小巧輕便,適合夜晚戶外活動時使用。
2. 她打開隨身燈,照亮了周圍的環境。
隨身、燈籠、台燈、車燈
手電筒、便攜燈、迷你燈
大型燈具、固定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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