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死者腳旁點的燈。《清平山堂話本·快嘴李翠蓮記》:“我家公婆又未死,如何點盞隨身燈?”《水浒傳》第二五回:“ 王婆 買了棺材,又買些香燭紙錢之類,歸來與那婦人做羹飯,點起一對隨身燈。鄰舍坊廂,都來弔問。”
隨身燈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古語詞,指古代喪葬習俗中置于靈柩旁的長明燈,又稱“引魂燈”或“長明燈”。其核心含義與功能如下:
據《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年)釋義,隨身燈是“舊時置于死者腳旁或靈柩邊的燈盞”,需晝夜點燃,象征為亡魂照亮冥途,避免其迷失方向。此燈在停靈期間持續不滅,直至下葬,體現了古人“靈魂不滅”的生死觀。
《金瓶梅》中的記載
明代小說《金瓶梅》(齊魯書社,1989年)第六十二回描述李瓶兒喪禮時寫道:“靈前點起隨身燈,晝夜不息。”印證了此燈在明代喪儀中的實際應用,其作用兼具照明與宗教儀式性。
《水浒傳》的民俗反映
第二十五回武大郎喪事場景中,“靈床子前點起一盞隨身燈”,側面反映宋代民間已普遍使用此物,且與“靈床”(臨時停屍台)配套出現,凸顯其鎮魂、引路的雙重意義。
清代《清俗紀聞》(中華書局,2006年重印本)記載,江浙地區衍生出“七星燈”變體——七盞燈擺成北鬥形,置于棺蓋,寓意“魂歸星宿”,可見隨身燈在演化中融合了天文崇拜思想。
結論:隨身燈作為傳統喪葬文化的重要符號,既是照明器具,更是承載靈魂信仰的儀式媒介。其命名直指“伴隨遺體”的物理屬性與“引導往生”的精神功能,深刻反映了中國古代生死哲學與民俗心理的融合。
“隨身燈”是古代喪葬習俗中的一種燈具,具體解釋如下:
指在死者腳旁或靈前點燃的燈,主要用于傳統喪葬儀式中。其作用可能與引導亡靈、象征光明或寄托哀思有關。
作為古代喪葬儀式的組成部分,隨身燈反映了:
該詞現已較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和民俗文化探讨中。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水浒傳》《清平山堂話本》原文或相關民俗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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