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定民心的布告。 清 王逋 《蚓庵瑣語》:“貝勒王紮營演武場,先遣數騎進城,揭安民榜。”
安民榜是中國古代官府為穩定社會秩序、宣導政令而張貼的公示文書,具有行政文告與教化工具的雙重屬性。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源與釋義
"安民"取自《尚書·臯陶谟》"在知人,在安民",意為安撫民衆;"榜"指公開張貼的文書。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特指官府用于"曉谕百姓,安定民心"的布告。《中國曆史大辭典》補充說明其内容多涉及賦稅調整、災荒救濟、治安禁令等民生事務。
二、曆史實踐特征
明代《大明會典》載有榜文格式規範,要求使用白話書寫并加蓋官印。典型實例包括洪武年間頒布的《教民榜文》,内容涵蓋婚喪規制、鄉約制度等社會管理細則。清代州縣衙門常于城隍廟、衙前照壁等公共場所張貼此類公告,據《清史稿·職官志》統計,災荒年份安民榜發布頻率可達月均三次。
三、社會功能演變
早期安民榜側重政令傳達,如宋代《作邑自箴》記載的"勸農榜""禁賭榜"等專項公告。明清時期衍生出道德教化功能,清人黃六鴻《福惠全書》詳述其"勸善懲惡,導引民風"的實踐方式。民國初年該形式逐漸被現代公告體系取代。
“安民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指安定民心的官方布告,常見于古代社會動蕩或政權更替時期,用于向民衆傳達政策、穩定秩序。例如清代王逋《蚓庵瑣語》記載,貝勒王入城時“揭安民榜”以安撫百姓。
與“出榜安民”關聯密切,後者指通過張貼告示安撫民衆,強調具體行動。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用例或相關成語,可參考《東周列國志》《蚓庵瑣語》等文獻(來源綜合自、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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