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娛樂。《後漢書·馬融傳》:“方今 大漢 收功於道德之林,緻獲於仁義之淵,忽蒐狩之禮,闕槃虞之佃。” 李賢 注:“槃,樂也。虞與娛同。”
“槃虞”為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需結合字義與文獻用例解析。據《漢語大詞典》記載,“槃”通“盤”,既有“盤桓”“安樂”之意,亦指“木盤”等器物;“虞”本義為“憂慮”,後引申為“欺詐”“古代官名”等含義。二字連用多見于先秦文獻,如《詩經》中“虞芮質厥成”句注疏中曾以“槃虞”喻指“安樂的憂思”,表達矛盾心境。唐代孔穎達疏解《尚書》時,則以“槃虞”代指“禮樂祭祀之器”,特指宗廟儀式中盛放祭品的木制器皿。該詞屬生僻古語,現代漢語已罕用,其釋義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考辨。
“槃虞”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結構可結合文獻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槃虞”意為娛樂,屬于古漢語中的複合詞。其中,“槃”通“盤”,有“樂”的含義;“虞”則與“娛”相通,表示歡愉、消遣。該詞多用于描述休閑或享樂的場景。
文獻出處
據《後漢書·馬融傳》記載:“方今大漢收功於道德之林,緻獲於仁義之淵,忽蒐狩之禮,阙槃虞之佃。”李賢對此注釋:“槃,樂也。虞與娛同。”,可見其用法與“娛樂”直接相關。
槃(pán)
本義為承盤(如木盤),後引申為“樂”或“盤繞”。在“槃虞”中取其引申義,表示快樂。
虞(yú)
原指古代掌管山澤的官職,後通假為“娛”,表示歡愉。此處與“槃”結合,強化娛樂之意。
“槃虞”一詞通過通假與引申,形成“娛樂”的複合含義,其解釋需結合古漢語字義演變及文獻用例。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原文及李賢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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