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舊俗超度、祭祀死者,召來亡靈後祭畢送之使去。《水浒傳》第四五回:“兩個又戲笑了一回,那和尚自出去判斛送亡。” 胡樸安 《中華全國風俗志·湖北·監利歲時氣候記》:“七月七日,祭祖祢,謂之迓亡;連享七日,焚楮薦之,曰送亡。”
(2).猶送喪。 清 歸莊 《我行》詩:“鐃吹從東來,乃是送亡者;素冠羣號哭,相攜向中野。”
"送亡"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由"送"與"亡"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指與死亡相關的儀式性活動。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特指"送别亡者,完成喪葬儀禮"。從構詞法分析,"送"本義為護送、陪伴,《漢字源流字典》記載其甲骨文字形為雙手持物相贈,引申出"伴隨前行"之意;"亡"在甲骨文中作"亾",象人隱于遮蔽物後,指代生命的消逝。
在古代禮制體系中,《周禮·春官》将送亡納入"五禮"之兇禮範疇,包含出殡、路祭、安葬等完整流程。宋代《朱子家禮》詳細記載了送亡儀式的"三獻""讀祝"等環節,強調"盡哀盡禮"的倫理要求。現代語言使用中,該詞常見于文獻典籍與方言表述,如《金瓶梅》第六十二回所述"請僧道送亡"場景,以及閩南語區保留的"送亡歌"民俗稱謂。
從語義關聯看,《漢語同義詞詞典》将"送亡"與"送葬""發引"列為近義詞群,其反義序列則包含"迎生""慶誕"等生命起始類詞彙。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通用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作為曆史文化術語存在于專業文獻與地域文化研究中。
“送亡”是一個具有特定文化背景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為詳細解釋:
“送亡”主要指兩種傳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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