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ix crops]∶古時指稻、黍、稷、梁、麥、苽六種農作物
(2) [maize]〈方〉∶玉米
六谷粉
(1).謂稌(稻)、黍、稷、粱、麥、苽(菰米)。《周禮·天官·膳夫》:“凡王之饋,食用六穀。” 鄭玄 注引 鄭司農 曰:“六穀,稌、黍、稷、粱、麥、苽。苽,彫胡也。”《三字經》稱稻、粱、菽、麥、黍、稷為“六穀”。
(2).玉米(玉蜀黍)的俗稱,言其在五谷之外。
"六谷"是古代中國對主要糧食作物的統稱,其具體内涵隨曆史時期和地域差異有所演變。《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六種谷物",通常包含以下兩種主流解釋體系:
一、周代禮制體系 《周禮·天官·膳夫》記載:"食用六谷",鄭玄注引鄭司農雲:"六谷:稌、黍、稷、粱、麥、苽。"其中稌指稻米,苽為茭白籽實。這種分類反映黃河流域早期農耕文明特征,将野生可食植物與栽培作物并重。
二、儒家經典體系 《三字經》"稻粱菽,麥黍稷,此六谷,人所食"的表述,系統整合南北作物,構成後世通行的解釋:
這種分類法體現農業技術的進步,《齊民要術》記載南北朝時期已形成"五谷為主,六谷并重"的種植格局。從甲骨文考證,"稷"在商代被尊為"百谷之長",周代始将稻列為重要補充。漢代隨着水利工程發展,稻作北移促成六谷體系的最終定型。
在中華飲食文化中,六谷不僅是物質基礎,更衍生出"社稷"等政治概念。《禮記·月令》規定不同時令需用特定谷物祭祀,形成"春食麥,夏食菽"等禮制規範。現代農學研究表明,六谷涵蓋禾本科、豆科兩大植物類别,蛋白質互補原理在先秦膳食搭配中已有實踐雛形。
“六谷”是中國古代對主要糧食作物的統稱,其具體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和文獻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解釋:
《三字經》版本
根據《三字經》“稻粱菽,麥黍稷,此六谷,人所食”的記載,六谷包括:
其他古籍版本
部分文獻如《周禮》将六谷列為稻、黍、稷、粱、麥、菰(菰米,即茭白種子)。
在吳語等方言中,“六谷”是玉米的俗稱。因玉米原産美洲,傳入中國後未被納入傳統“五谷”,故民間稱其為“第六谷”。
“六谷”既反映古代農業的多樣性,也體現地域文化差異。若需進一步考證具體作物,可參考《三字經》注解或農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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