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著作。 三國 魏 曹丕 《與吳質書》:“頃何以自娛,頗復有所述造否?” 清 鄭文焯 《鶴道人論詞書》:“近卅年作者輩出……然求其述造淵微,洞明音呂,以契夫‘意内言外’之精義,殆十無二三矣。” 梁啟超 《<沉氏音書>序》:“吾所聞者,有 劉繼莊 氏,有 龔自珍 氏,頗有所述造,然世無傳焉。”
"述造"是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結構的文言語詞,其核心意義可從字源與文獻用例兩個維度解析:
一、構詞解析 "述"字本義為遵循前人道路,《說文解字》釋為"循也"(《說文解字》卷三),引申為傳述舊說;"造"字原指到達,《爾雅·釋水》注"造,至也",後衍生出創造、成就等義。二字組合形成動賓結構,指通過傳述實現創造,體現中國學術傳統中"述而不作"的特殊創作觀。
二、語義層次
基本義:指傳承性著述行為,如《文心雕龍·史傳》載"宣尼因魯史以修《春秋》,舉得失以表黜陟,征存亡以标勸戒;褒見一字,貴逾軒冕;貶在片言,誅深斧钺。然睿旨幽隱,經文婉約,丘明同時,實得微言,乃原始要終,創為傳體",正合"述造"之本。
引申義:
三、現代應用 在當代學術語境中,"述造"特指基于傳統文獻的創新性闡釋,如錢鐘書《管錐編》考鏡源流而自鑄偉辭的治學方法,即被學界視為現代"述造"範本(中國社會科學院《古漢語研究》2019年第3期)。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古代漢語辭典》(中華書局2016年修訂本)等權威辭書,并佐證于經典文獻用例。
“述造”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指著作或創作
該詞最早見于三國時期文獻,如曹丕《與吳質書》中“頗復有所述造否”,意為“是否有新的著作或創作”。清代鄭文焯、近代梁啟超等也沿用此義,強調通過文字表達思想或學術成果。
字詞解析
查字典(高權威來源)将其定義為成語,強調“以文字表達真實情況”,但需注意語境可能影響具體含義。
“述造”的核心是結合叙述與創造,既可用于褒義(如學術著作),也可能含中性/貶義(如編造)。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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