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在朔日(舊曆每月初一)朝參的官員。《宋史·禮志十九》:“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 紫宸 ,為朔參官、望參官,遂為定制。”
朔參官是古代中國職官制度中的特定稱謂,指每月朔日(初一)必須參加朝會的官員,屬于定期朝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含義與曆史演變如下:
“朔”指農曆每月初一,“參”即參谒、朝見。朔參官即需在每月初一定期參加皇帝主持的朝會儀式,彙報政務并接受訓示的官員群體。該制度旨在強化中央集權,保障政令暢通。
(《唐六典》卷四;《宋史·職官志》)
唐代定制
唐代将常參官分為“朔望參”(初一、十五朝見)與“每日參”兩類。朔參官多為五品以上要員及重要職司者,需呈報地方軍政要務,參與重大決策讨論。
(《新唐書·百官志》)
宋代沿革
宋代細化朝參等級,朔參官範圍擴展至在京文武職事官及部分特許地方官。朝會内容側重禮儀性與政策宣示,實際政務多移至日常奏對處理。
(《宋會要輯稿·儀制》)
朔參制通過固定時間、場所的君臣互動,既彰顯皇權威儀,也形成信息彙總與監督機制。其與“望參”(每月十五)共同構成古代官僚體系的周期性治理節點,強化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中國古代官僚制度研究》,閻步克著)
(《文獻通考·職官考》)
學術提示:朔參官制度集中體現古代“禮法合一”的治理特征,其興衰與皇權強弱、行政效率變化密切相關,是研究帝制時期政治運作的關鍵視角。
“朔參官”是古代官制中的特定稱謂,其含義主要包含以下兩類解釋,需結合不同文獻來源進行辨析:
基本定義
指每月初一(朔日)參加朝會的官員,與“望參官”(每月十五參朝的官員)相對。該制度源于宋代朝會禮儀,規定在京五品以上官員需在朔、望兩日集體觐見皇帝。
曆史背景
據《宋史·禮志十九》記載,宋廷為規範朝參制度,明确要求“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即朔參官、望參官的設置成為定制。此類官員需具備較高品級(通常為五品以上),體現古代對朝會禮儀的等級化管理。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提出“朔參官”是古代監察朔方地區(今山西北部)軍事事務的官員。但此說法缺乏明确文獻佐證,可能與“朔方”“參軍事”等職官名稱混淆,建議以《宋史》記載為準。
建議優先參考《宋史》等正史文獻,其他非權威解釋需結合更多史料交叉驗證。
柏馬半拆綁劫杯具常候插叙弛緩巑岏單斃颠倒衣裳調假貂袍蹀足動力莪蒿棐忱豐甘風月旦佛多釜中魚沽賣咳氣豪縣慌忽歡駭虎籙講是說非積攬亮荩聯吟流寇緑蛇麻犯面稽明瞳民甲密偶切切節節崎岖氣焰欺硬怕軟卻説色沮山僻設端聲符神祇是當淑候水筲說不過去探抉陶鍊鐵牡忘憂罔主嗢哕微禽閑時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