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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糧的意思、稅糧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稅糧的解釋

元 明 兩代征收米、麥等實物的賦稅。《元史·食貨志一》:“ 成宗 大德 六年,申明稅糧條例,復定 上都 、 河間 輸納之期。”《明史·食貨志一》:“凡質賣田土,備書稅糧科則,官為籍記之。”《明史·食貨志一》:“ 洪武 九年,天下稅糧,令民以銀、鈔、錢、絹代輸。”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稅糧是中國古代賦稅制度中專指以糧食形式征收的田賦,特指明初在實物稅階段向農戶征收的糧食實物稅。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一、基本定義與曆史背景

“稅糧”作為複合詞,“稅”指國家強制征收的賦稅,“糧”即糧食作物。該制度源于唐代“租庸調”中的糧食征收,至明代成為田賦主體形态。明洪武年間定制,田賦主要征收米、麥等實物,統稱“稅糧”,《明史·食貨志》載:“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賦……夏稅曰米麥,秋糧曰米,皆謂之稅糧。”

二、征收方式與折算制度

  1. 實物征收為主

    農戶按田畝數量和質量繳納糧食,如江南畝征三鬥,北方畝征一升(《中國賦稅史》)。明初全國稅糧年收入約3000萬石,占財政收入七成以上。

  2. 折色銀制度

    宣德年後推行“金花銀”改革,允許将稅糧折合成銀兩繳納。《明會典》記載:“米麥一石,折銀二錢五分”,标志實物稅向貨币稅轉化。

三、制度特征與社會影響

四、現代語義轉化

清代“攤丁入畝”後稅糧概念淡化,現代漢語中:

參見文獻

  1. 《明史·食貨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2. 陳光焱《中國賦稅發展史》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3. 萬曆《明會典》卷三十·戶部十七
  4. 《明英宗實錄》卷一百六十五

網絡擴展解釋

“稅糧”是中國古代賦稅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指元明時期以糧食等實物形式征收的賦稅。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稅糧是由“稅”(國家財政收入)和“糧”(糧食實物)組成的複合詞,特指元、明兩代向百姓征收米、麥等實物的賦稅形式。其征收方式因朝代和地域不同有所差異。

  2. 曆史背景與演變

    • 起源:可追溯至唐代“兩稅法”,分夏稅、秋糧兩季征收。
    • 元代特點:北方按丁稅(每丁納粟2石)、地稅(每畝3升)分征,南方則沿用南宋舊制,按田畝征糧。工匠、僧道等特殊戶按地納稅,軍戶、站戶享部分免稅。
    • 明代調整:洪武九年(1376年)允許以銀、鈔、絹等折納,逐漸向貨币稅過渡。
  3. 征收形式與意義
    稅糧以實物為主,是國家財政和糧食儲備的重要來源,直接關系到政權運轉與災荒應對。例如元代通過稅糧控制糧食流通,保障軍隊和官僚體系供給。

  4. 相關拓展
    “稅”在古漢語中從“禾”,與農産品征收相關,而“糧”強調其實物屬性。明清後,隨着貨币經濟發展,稅糧逐漸被“一條鞭法”等貨币稅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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