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 明 兩代征收米、麥等實物的賦稅。《元史·食貨志一》:“ 成宗 大德 六年,申明稅糧條例,復定 上都 、 河間 輸納之期。”《明史·食貨志一》:“凡質賣田土,備書稅糧科則,官為籍記之。”《明史·食貨志一》:“ 洪武 九年,天下稅糧,令民以銀、鈔、錢、絹代輸。”
“稅糧”是中國古代賦稅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指元明時期以糧食等實物形式征收的賦稅。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稅糧是由“稅”(國家財政收入)和“糧”(糧食實物)組成的複合詞,特指元、明兩代向百姓征收米、麥等實物的賦稅形式。其征收方式因朝代和地域不同有所差異。
曆史背景與演變
征收形式與意義
稅糧以實物為主,是國家財政和糧食儲備的重要來源,直接關系到政權運轉與災荒應對。例如元代通過稅糧控制糧食流通,保障軍隊和官僚體系供給。
相關拓展
“稅”在古漢語中從“禾”,與農産品征收相關,而“糧”強調其實物屬性。明清後,隨着貨币經濟發展,稅糧逐漸被“一條鞭法”等貨币稅取代。
《稅糧》是指在古代中國社會中,由農民向政府繳納的糧食和其他物品作為稅收的一種形式。這是一種重要的經濟手段,用于滿足政府的財政需求。
《稅糧》這個詞由“禾”和“示”兩個部首組成,"稅"的拼音為"shuì",共計4個筆畫;"糧"的拼音為"liáng",共計11個筆畫。
《稅糧》一詞最早出現在西周時期的《尚書》中。在古代中國,統治者需要維持軍隊、官員和朝廷的日常開銷,所以通過征收農民的糧食和其他物品作為稅糧來滿足政府的財政需求。
《稅糧》的繁體字形為「稅糧」。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但《稅糧》一詞的基本形态并未發生顯著變化。
1. 古代的君王往往依靠征收稅糧來支持朝廷的開銷。
2. 農民為了交納稅糧,常常辛勤耕種,以保證能夠支付稅賦。
征稅、糧食、政府、繳納、稅收、財政
賦稅、貢獻、納稅
賞賜、補貼、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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