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ush-harvesting and rush planting] 指搶收搶種
雙搶大忙季節
"雙搶"是漢語中具有特定農業文化内涵的詞彙,指我國南方水稻種植區在夏季同時進行的"搶收早稻、搶種晚稻"的農事活動。該詞最早見于20世紀50年代農業合作化時期的官方文件,現已成為反映中國農耕文明的重要語料。
從詞義構成看,"雙"指代兩項并行的農事,"搶"字生動體現了農時緊迫性,《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夏收夏種期間争分奪秒的農業生産活動"[來源1]。具體包含兩個核心環節:一是利用7月下旬至8月上旬的晴熱天氣搶收成熟早稻,二是同步完成晚稻秧苗移栽,确保作物在霜降前成熟[來源2]。
這項農事活動集中發生于長江流域及以南地區,尤以湖南、江西等雙季稻主産區最為典型。根據農業農村部《全國種植業生産情況通報》統計,傳統雙搶周期為20-25天,涉及收割、脫粒、整地、插秧等十餘道工序,日均勞作時長超過14小時[來源3]。隨着農業機械化普及,2020年全國水稻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84%,但丘陵山區仍保留着傳統人力協作模式[來源4]。
該詞彙的曆時演變折射出社會發展軌迹。20世紀70年代"雙搶"被賦予政治意義,成為"與天争時、與地争糧"的精神符號;21世紀後隨着農業結構調整,逐漸回歸為純粹的生産術語。地方志記載顯示,在1998年長江洪災期間,湖北監利縣曾創造"日搶收萬畝"的紀錄,使該詞彙衍生出抗災自救的特殊語義[來源5]。
“雙搶”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農業生産中的搶收與搶種,常見于雙季稻種植地區(如中國南方)。
指刑事犯罪中的搶劫罪與搶奪罪,合稱“兩搶”:
在籃球運動中,“雙搶”可指犯規動作(如同時搶斷和推人),但此用法較少見。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農事細節,可參考相關法律條文或農業曆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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