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僞證。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三節:“﹝ 王守澄 ﹞使人誣告 宋申錫 謀立皇帝弟 漳王 李湊 , 王守澄 據誣告奏聞……親近人誣證 宋申錫 确有密謀。”
“誣證”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是作僞證,即通過捏造事實或虛假陳述來陷害他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法律條文,可參考《中國通史》或相關法律文獻。
誣證(wū zhèng)是一個漢字詞語,常用來形容惡意、虛假地指控他人或者歪曲證據、事實來陷害他人的行為。這個詞可謂具有負面含義,是對于損害他人的名譽和信譽的一種行為。
誣證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為讠(yán,事物與言語有關的部首)和言(yán,漢字筆畫的部首)。根據《康熙字典》,誣證共有11個筆畫。
誣證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書經·洪範》中,“凡誤人之誣,宜反其證。”可見這個詞的使用在古代就已經存在。在繁體中,誣證被寫作「誣證」。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誣證的寫法可能和現代稍有不同。根據古籍文獻研究,古時候誣證的寫法為「誣證」,其中「誣」為誣陷、诽謗的意思,「證」為證明、證實的意思。
1. 他無中生有地向老師進行誣證,試圖損害老師的聲譽。
2. 那篇報道完全是誣證,裡面的事實根本沒有經過核實。
組詞:出誣證、斥責誣證、誣證罪。
近義詞:抹黑、污蔑、中傷。
反義詞:證實、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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