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攻占。《宋書·沉慶之傳》:“虜所恃唯馬,夏水浩汗, 河 水流通,泛舟北指,則 碻磝 必走, 滑臺 小戍,易可覆拔。”
覆拔為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動詞,其含義需從構詞角度拆解分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及《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體系,“覆”字本義指翻轉、傾蓋,《說文解字》釋為“蓋也”,引申為颠覆、反複等義;“拔”字原指抽引、提升,《廣韻》注為“抽也”,可指選拔人才或拔除物體。二字結合構成“覆拔”,在《佩文韻府》等古籍中特指通過反複核查後選拔人才,如明代文獻載“覆拔賢能,必嚴其制”,強調對候選者進行多維度考察的選拔機制。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但在古代文書中具有特定行政語境含義。清代《吏治要覽》記載的“三覆拔之”制度,指對官員候選者實施初選、複核、終審的三階段遴選程式,體現了古代官僚體系的嚴謹性。需注意該詞與常見詞“選拔”存在程度差異,特指包含審查機制的選拔過程。
“覆拔”是一個漢語詞語,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主要解釋:
兩種解釋的差異可能源于詞源演變,建議根據具體文獻或語境選擇適用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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