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出兵祭社,其名為宜。祭畢,以社肉頒賜衆人,謂之受脤。《左傳·闵公二年》:“帥師者,受命于廟,受脤于社。” 杜預 注:“脤,宜社之肉,盛以脤器也。”
(2).稱受命統軍為“受脤”。《後漢書·皇甫嵩朱俊傳論》:“ 皇甫嵩 、 朱儁 并以上将之略,受脤倉卒之時。” 唐 錢起 《送王相公赴範陽》詩:“受脤仍調鼎,為霖更洗兵。” 明 尹耕 《上谷歌》:“時名受脤當關将,歲德臨分破陣年。” 清 鈕琇 《觚賸·圓圓》:“天子尚隆推轂之儀,将軍獨耑受脤之柄。”
受脤是古代漢語中具有特定禮儀内涵的詞彙,指諸侯在祭祀社稷後接受祭肉的行為。《漢語大詞典》記載,“脤”特指祭祀社稷所用的生肉,而“受脤”則強調諸侯接受天子賜予祭肉的儀式程式。這一儀式最早見于《左傳·闵公二年》,記載“帥師者受命于廟,受脤于社”,表明其與軍事活動前的祭祀密切相關。
從禮制層面分析,受脤包含三重内涵:其一象征君權神授,通過接受祭肉強化統治合法性;其二體現等級制度,《周禮·春官》規定不同爵位者使用差異化的祭肉規格;其三具有軍事動員功能,《禮記·王制》載“出征執有罪,反釋奠于學,以訊馘告”,說明受脤儀式貫穿戰前祭祀與戰後獻捷全過程。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但在研究先秦禮制、宗法社會結構時仍具重要學術價值。權威典籍如清代孫希旦《禮記集解》及當代學者楊寬《古史新探》均對此儀式有深度考據。
“受脤”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祭祀、軍事儀式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祭祀分肉
“受脤”最初指古代出兵前舉行的祭社儀式。祭祀結束後,将祭肉(稱為“脤”)分賜給衆人,這一過程稱為“受脤”。“脤”是祭祀社稷或宗廟時用的生肉。
引申為受命統軍
後衍生出“接受軍事任命”的含義,指将領受命出征或統率軍隊。
古代“受脤”儀式結合了宗教與軍事:
唐代詩人錢起曾用“受脤仍調鼎”比喻将領受命治軍(《送王相公赴範陽》),進一步拓展了詞的文學意涵。
若需更詳細文獻例證,可參考《左傳》《後漢書》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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