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郡向中央舉薦選拔的人材。 漢 王符 《潛夫論·班祿》:“乃惟慎貢選,明必黜陟,官得其人,人任其職。” 南朝 梁 何遜 《與建安王謝秀才箋》:“将以允應貢選,待問 金門 。”《明史·選舉志一》:“八年從祭酒 倪元璐 言,以貢選為正流,援納為閏流。”
“貢選”是中國古代的一種人才選拔制度,指地方州郡向中央朝廷舉薦、選拔人材的過程。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州郡定期向中央推薦優秀人才的機制。該制度将地方選拔(貢)與中央任用(選)結合,是科舉制度形成前的重要選才方式。
在明代詩詞中常見相關表述,如:
注:該制度隨科舉制度完善逐漸被取代,但"貢"作為地方向中央輸送人才的核心理念,仍體現在明清的貢院、貢生等制度中。
《貢選》是一個漢語詞彙,它的意思是根據一定的标準、條件或程式進行選拔、選用或提供。
《貢選》由貝部(貝字旁)和選部組成,其中貝部用來表示和金錢相關的事物,選部表示選用的意思。它的拆分部首是貝+辛,筆畫總數是16畫。
《貢選》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華陽國志·文帝紀》中,是南北朝時期劉義慶所撰的曆史文獻。
《貢選》的繁體字為「貢選」。
古時候,《貢選》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根據曆史文獻記載,漢字的形狀和書寫方式在不同的曆史時期有所變化。因此,古書中《貢選》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稍有差異,但基本意義和用法是相同的。
1. 根據學校的規定,明天會進行一次十項競技的貢選活動。
2. 這個展覽是通過精心貢選的藝術品,展示出了當代藝術的風采。
貢獻、貢品、貢祿、選用、選舉、選手、選材
選擇、選拔、挑選、篩選、抉擇、擇優
淘汰、剔除、舍棄、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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