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有授給人民田地的制度,民年二十後可受公家分與的田地,六十歸還。參閱《漢書·食貨志上》、《通典·食貨一、二》。
“受田”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土地分配制度,其核心含義是官府将田地授予符合條件的民衆,并在一定年限後收回。以下是詳細解釋:
“受田”指官府授予百姓田地的制度。民衆年滿二十歲後,可從公家獲得分配的田地,到六十歲時需歸還。
制度記載可見于《漢書·食貨志上》和《通典·食貨》,說明其至少在漢朝已存在,并可能延續至其他朝代。
部分低權威來源提到“受田”被引申為“受限于農田”的成語,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主流含義仍為土地制度。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的操作細則或地域差異,可查閱《漢書》《通典》等原始文獻。
受田(shòu tián)是一個漢字詞語,其中,“受”指接受、承受,而“田”則指農田或土地。
受田的拆分部首為“又”,筆畫數量為5。
在繁體字中,受田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時候,受田的字形有所變化。具體上述變化所屬區别需要進一步确切的信息,即哪個古時候的時期。
1. 這塊受田土地適合種植小麥。
2. 她勤奮努力,終于受田豐收。
受用、受傷、受寵、田地、田園、耕田。
獲得、得到。
失去、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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