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嫌;不加以排斥。《論語·鄉黨》:“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韓非子·難一》:“戰陣之間,不厭詐僞。” 清 李漁 《閑情偶寄·詞曲》:“凡此皆有倫有脊之言,雖巧而不厭其巧。”
(2).不合。《文選·班彪<王命論>》:“取舍不厭斯位,符瑞不同斯度,而苟昧權利,越次妄據,外不量力,内不知命,則必喪保家之主。” 李善 注引 韋昭 曰:“厭,合也。”
(3).不滿足;不飽。厭,通“ 饜 ”。《楚辭·離騷》:“衆皆競進以貪婪兮,憑不厭乎求索。”《史記·伯夷列傳》:“然 回 也屢空,糟穅不厭,而卒蚤夭。”《漢書·王莽傳中》:“富者犬馬餘菽粟,驕而為邪;貧者不厭糟糠,窮而為姦。” 明 方孝孺 《贈金溪吳仲實序》:“必學於詩、書、禮、樂、六藝之文至於終身而不厭。”
(4).不服。《漢書·景帝紀》:“諸疑獄,若雖文緻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 顔師古 注:“厭,服也。”
不魇,不做惡夢。厭,通“ 魘 ”。
“不厭”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不嫌煩;不厭倦:
不排斥;不拒絕;不滿足于:
總結來說,“不厭”的核心在于表達一種對某事物(可能是重複的行為、大量的内容、繁瑣的細節等)持積極接納、不感到厭倦甚至主動追求的态度。 具體含義需結合其搭配的詞語(如“煩”、“詳”、“多”、“精”等)和上下文語境來判斷。
“不厭”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含義和用法:
不嫌;不排斥
表示對事物不感到厭煩,甚至持續保持興趣或認可。例如:
不合;不符合
在特定語境中指行為或選擇與身份、規則不符。例如:
不滿足;不飽
“厭”通“饜”(飽足),表示貪求無度或物質匮乏。例如:
成語舉例
日常表達
“不厭”既可表達積極态度(如包容、堅持),也可隱含負面含義(如貪婪)。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尤其是古典文獻中的用例需注意通假字現象(如“厭”通“饜”)。如需更多例句或出處,可參考《論語》《韓非子》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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