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受責備,承擔罪責。 清 冒襄 《影梅庵憶語》卷一:“凡君受過之處,惟餘知之亮之。”《小說選刊》1981年第6期:“‘不,你檢讨啥,要開會,我檢讨。’ 天恩 見 社霞 代人受過,不好意思。”
“受過”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綜合搜索結果解釋如下:
“受過”的核心含義是接受責備或承擔罪責,常用于描述主動或被動承擔過錯的行為。例如:
部分詞典(如)将“受過”解釋為經曆或承受某種事情或待遇,強調個人經驗的積累。例如:“他在職場受過曆練,處理問題更加成熟。”
不同詞典對“受過”的解釋側重不同: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原文。
《受過》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經曆、接受。
《受過》由部首“又”和部首“口”組成,共有5畫。
《受過》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具有悠久的曆史。根據《說文解字》,這個詞的本義為接受、領受。
《受過》的繁體字為“受過”。
在古代,中國人在寫《受過》時,常使用“受”字放在前面,後面加上“過”字,就是“過受”的寫法。
1. 她在工作中經曆了許多挫折和困難,但最終成功受過了重大的考驗。
2. 他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曾經受過很多不同領域的培訓。
3. 我對這個項目有很濃厚的興趣,并且願意接受任何你願意給予的學習受過。
1. 受過教育
2. 受過訓練
3. 受過考驗
1. 經曆
2. 承受
3. 領受
1. 經驗
2. 經受
3. 未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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