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蹋節”。以腳踏地打節拍。 唐 張祜 《觀楊瑗柘枝》詩:“紫羅衫宛蹲身處,紅錦靴柔踏節時。” 元 楊維桢 《紅牙闆歌》:“十三紅兒舞鷓鴣,輕蓮蹋節隨疾徐。”
踏節是漢語中具有雙重文化意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踏”指用腳踩地,“節”本義為竹節,引申為節奏、節拍。合稱“踏節”最早見于古代樂舞術語,指舞蹈時腳步嚴格遵循音樂節奏的動作。例如《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以足擊地,合樂而舞”,強調肢體與韻律的配合。
曆史演變
唐代文獻中,“踏節”常與“踏歌”關聯,如《舊唐書·音樂志》記載宮廷樂舞“連袂踏歌,踏地為節”,描述衆人挽手踏步、擊打地面形成節奏的集體舞蹈形式。宋代後逐漸擴展至民俗活動,如元宵節踏青舞隊中“踏節”成為協調動作的核心。
文化内涵
在傳統文化中,“踏節”不僅體現藝術表達,還蘊含禮儀教化功能。如《禮記·樂記》提出“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踏節通過規範化的節奏傳遞社會秩序觀念。部分地方戲曲(如福建莆仙戲)至今保留“踏節”程式,作為角色情緒外化的表演手段。
現代應用
當代語境下,“踏節”延伸至舞蹈教學術語,指通過地面敲擊感知節奏的訓練方法。中國藝術研究院舞蹈研究所将其定義為“以足部觸地強化音樂節拍意識的形體練習”,常見于民族舞基礎教學中。
“踏節”一詞在漢語中有兩種主要解釋,但需結合語境區分使用:
以腳踏地打節拍(主流用法)
指通過腳踏地面來配合音樂或舞蹈節奏的行為,常見于古代詩詞描述歌舞場景。例如:
違背禮節(存疑釋義)
提到該詞有“破壞莊重場合”之意,源于古代官府慶典的禮儀規範。但此解釋在其他文獻中未見明确佐證,可能為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或誤讀,需謹慎使用。
建議:現代語境下優先采用第一種釋義,若涉及古籍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該詞的兩種含義可通過字形“踏”(腳踩)與“節”(節奏/禮節)輔助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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