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屍位素餐,************。 清 龔自珍 《明良論三》:“然而因閲歷而審顧,因審顧而退葸,因退葸而屍玩,仕久而戀其籍,年高而顧其子孫,傫然終日,不肯自請去。”
"屍玩"是一個相對生僻且帶有特定文化背景的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的用法和特定語境來理解。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工具書和語言學研究的詳細解釋:
字義分解
本義指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屍祝),後引申為空占職位而不做事(如“屍位素餐”)。《說文解字》釋為“陳也,象卧之形”㊟。
本義為研習、輕視(如“玩忽職守”),《說文》注“弄也”,含戲弄、懈怠之意㊟。
指身居其位卻懈怠渎職,以輕慢态度對待職責,強調“空占職位+玩忽懈怠”的雙重消極行為。
現代引申
在當代語境中,可泛指形式主義、敷衍塞責的工作态度,常見于批評公職或管理崗位的失職現象㊟。
古代典籍用例
辭書釋義
“屍玩:謂居其位而玩忽職守。”㊟
該詞承載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對“德位相稱”的倫理要求:
源于《尚書》“屍位素餐”的批判傳統,強調官員需“敬事而信”(《論語·學而》)㊟。
韓非子提出“治吏不治民”,"屍玩"行為被視為吏治腐敗的典型㊟。
參考資料來源(符合原則的權威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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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屍玩”由“屍”和“玩”組合而成,拼音為shī wán,意為屍位素餐、玩忽職守,多用于形容官員或掌權者占據職位卻不履行職責的消極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文獻原文或曆史背景,可參考《明良論三》等清代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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