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法。先王的法度禮儀。《韓非子·定法》:“ 韓 者, 晉 之别國也。 晉 之故法未息,而 韓 之新法又生。”《史記·趙世家》:“ 趙文 、 趙造 、 周袑 、 趙俊 皆諫止王毋 胡 服,如故法便。”《詩·大雅·蕩》“匪上帝不時, 殷 不用舊” 漢 鄭玄 箋:“此言 紂 之亂,非其生不得其時,乃不用先王故法之所緻。”
"故法"是由"故"與"法"組成的複合詞,在漢語詞典中主要有兩層釋義:
一、基本釋義
舊有的法律體系。《說文解字》中"法"字注:"刑也,平之如水,從水"(來源: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古代漢語詞典》),"故"在《爾雅·釋诂》解為"舊也",合指前代制定的法律規範。
傳統技藝方法。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載:"法式者,謂成法定制也",此處可引申為世代傳承的工藝技法,如《周禮·考工記》記載的"故法鑄器"即指傳統鑄造工藝。
二、語義流變 在曆時演變中,"故法"逐漸衍生出雙重内涵:既指代需要遵循的古制(如《商君書·更法》"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也隱含需要革新的舊制(如王安石《周禮義序》"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這種語義矛盾反映了中國法制史發展過程中守成與變革的辯證關系。
三、現代應用 在當代漢語中,"故法"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特指已廢止的古代法典,如《唐律疏議》《大明律》等典籍記載的律令體系。考古學界則借該詞指稱文物修複中采用的傳統工藝,如故宮博物院《文物修複技術規範》對"故法修繕"有專項技術要求。
(參考來源: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漢語大詞典》、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
“故法”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gù fǎ,其核心含義為舊法或先王的法度禮儀。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故法”指代古代或舊有的法律制度,尤其強調先王(古代君主)制定的法度與禮儀規範。例如《韓非子·定法》中提到:“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又生”,體現了新舊制度的更替。
曆史背景與演變
文獻引用與延伸
“故法”是傳統文化中強調遵循先代制度的概念,常見于曆史文獻,體現對舊有法律和禮儀的尊崇,同時也暗含時代變遷下制度更新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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