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指 秦 、 延 、 泾 、 邠 、 隴 、 汾 、 隰 、 慈 、 唐 、 鄧 等十州。參見“ 十望 ”。
從漢語詞典學角度,“十緊”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漢語詞彙,其具體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文獻用例。根據權威辭書及古籍記載,其主要含義可歸納為以下兩類:
指唐代依據地理位置、軍事防禦和經濟地位劃分的第二等級緊要州,僅次于“六雄”。該制度反映了唐代對戰略要地的分級管理體系。
唐開元年間,朝廷将全國州郡按重要性分為“六雄”“十緊”“十望”等等級。“十緊”指十個軍事、交通或經濟地位突出的州郡,需加強管控。
《新唐書·地理志》載:“開元中,定天下州府……以六雄、十緊、十望、十上州為差。”
《唐會要》卷七十記載了具體州名變遷,如岐、同、華、幽等州均曾列“十緊”。
白居易《論節度使王锷除平章事狀》雲:“锷在鎮日,不恤凋殘……十緊之地,半出其疆。”此處“十緊”即指戰略要州。
在部分佛經注疏中,“十緊”喻指修行者需時刻警醒的十種緊迫之事,強調精進求道的迫切性。
宋代釋法雲《翻譯名義集》引《大般涅槃經》疏解:“修道人當念十緊,謂無常迅速、生死路險等。”
此義項強調對生命無常的覺悟,屬宗教哲學引申義,使用頻率較低。
與“四正勤”“八正道”等佛教概念類似,體現佛教對心性修持的系統化歸納。
“十緊”詞條明确收錄唐代行政區劃義,引《新唐書》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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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義項釋義來源,需結合《翻譯名義集》原文對照。
原始文獻依據,卷三十八至四十三詳載州府等級制度。
使用提示:現代漢語中“十緊”已非常用詞,研究時需嚴格區分唐代制度與佛教文獻語境,避免混淆。
“十緊”是唐代對特定十個州的統稱,主要用于行政區劃或地理指代。根據多個來源的考證,其具體解釋如下:
如需了解更完整的曆史背景或具體州的地理位置,建議參考《新唐書·地理志》等權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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