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的途徑。 漢 王褒 《四子講德論》:“招賢而處友者,衆士之常路。”
常路是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字面本義 《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常規的路徑",指代人們日常慣用的行走路線或固定通道。例如《史記·天官書》中"五星循常路"即描述天體運行的規律軌道。
二、社會引申義 《辭海》收錄該詞第二層含義為"符合禮法的處世方式",強調遵循傳統道德規範的行為準則。如《漢書·王商傳》"不循常路"即指違背社會倫理的行為。
三、哲學隱喻義 《中國哲學大辭典》中,常路被引申為"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常與"權變"概念形成辯證關系。宋代朱熹《四書章句集注》有"經者常路,權者時措"的哲學闡釋,強調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統一。
權威典籍中的用例印證了該詞在不同語境下的語義層次,體現了漢語詞彙内涵的豐富性。需注意的是,現代漢語使用中"常路"多保留基本義項,引申義多出現在特定學術領域或曆史文獻中。
“常路”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該含義源自漢代王褒《四子講德論》中的“招賢而處友者,衆士之常路”,指常規或普遍采用的方法或路徑。例如在人際交往或策略選擇中,常路代表大衆化、穩妥的方式。
作為成語時,“常路”強調習慣性、穩定性,形容長期沿用的固定模式。例如:“他解決問題總走常路,雖缺乏創新但風險較低。” 此處突出對傳統方式的依賴。
該鎮位于臨沂市西北部,因古代地處泰安至沂州的交通要道而得名,總面積77.4平方公裡,轄41個行政村。此為專有名詞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區分。
“常路”既可指常規方法(文學/日常用語),也可作為地名。使用時應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避免混淆。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四子講德論》原文或地方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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