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minister the affairs of State;hold court] 坐朝处理政务;主持国政
坐朝处理政务;执政。《礼记·玉藻》:“君日出而视之,退适路寝听政。”《左传·昭公元年》:“君子有四时,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脩令,夜以安身。”《新唐书·高祖纪》:“癸巳,立 秦王 世民 为皇太子,听政。”《宋史·宁宗纪四》:“尊皇后为皇太后,垂帘听政。”《清史稿·礼志七》:“於是仲冬月朔,帝奉两宫皇太后御 养心殿 听政。”
"听政"是汉语中具有历史政治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统治者或掌权者处理政务的行为。从汉语词典及历史文献角度可作以下三层解析:
一、本义溯源 "听"在此作"治理、决断"解,政即"政务"。《汉语大词典》释为"坐朝处理政务;执政",特指君主召见臣工议事的政治活动。《左传·僖公九年》载"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为仁,使为左师以听政",印证其指代君主理政的初始含义。
二、制度形态 在封建政治体系中,"听政"形成特定礼仪制度。《周礼·天官》记载"宰夫之职,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显示周代已规范听政的场所与流程。明清时期发展出"御门听政"制度,据《明会典》记载,皇帝每日黎明在乾清门听取各部院奏章并作出批示。
三、延伸形态 随着政治形态演变产生特殊用法:1. 垂帘听政,指太后临朝执政,如《宋史·礼志》"真宗即位,尊皇后为皇太后,御承明殿垂帘听政";2. 现代引申为"听证会"等民主议政形式,《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收录其"听取各方意见处理政务"的当代释义。
注:文献来源参考商务印书馆《汉语大词典》、中华书局点校本《周礼》《宋史》等权威辞书与历史典籍。具体制度细节可查证《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白钢主编)等专业著作。
“听政”一词的详细解释如下:
“听”在此处并非单纯指“用耳朵接受声音”,而是引申为处理、决断;“政”即政务、国事。这一用法源自古代汉语的语境延伸。
指帝王或摄政者上朝处理国家政务的行为,包含两个核心动作:
需注意与“聆听”的区分:
例如南宋陆游“夜阑卧听风吹雨”中的“听”是感官行为,而“听政”的“听”是政治术语,强调权威性决策过程。
现代汉语中,“听政”多用于历史语境,但在法律领域偶见“行政听政”等延伸用法(如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听证)。
以上内容综合权威典籍及语言学解析,完整来源可参考、9、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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