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的意思、盜墓的詳細解釋
盜墓的解釋
[rob a tomb] 挖掘墓墳,盜取隨葬的物品
詳細解釋
亦作“盜墓”。挖掘墳墓,竊取殉葬之物。《明史·馮琦傳》:“先正其盜墓之罪,而後沒墓中之藏。” 郭沫若 《駁<說儒>》:“他們甚而至于做強盜,做劫冢盜墓一類的勾當。” 老舍 《四世同堂》十五:“大哥!我來告訴你一聲,城外頭近來可很不安靜!偷墳盜墓的很多。”
詞語分解
- 盜的解釋 盜 à 偷竊,用不正當的手段營私或謀取:盜竊。盜賊。盜伐。盜掘。盜運。盜賣。盜用。盜名欺世(亦稱“欺世盜名”)。 偷竊或搶劫財物的人:海盜。強盜。竊國大盜。 匪竊偷 筆畫數:; 部首:皿; 筆順編號
- 墓的解釋 墓 ù 埋葬死人的地方:墓穴。墓地。墓園。墓道。墓碑。墳墓。墓志銘。 筆畫數:; 部首:土; 筆順編號:
網絡擴展解釋
盜墓指以非法手段進入他人墳墓,竊取陪葬品或破壞墓穴的行為。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盜墓指未經授權挖掘墳墓,盜取隨葬物品的違法行為,其核心特征包括:
- 非法性:未經墓主後人或法律允許,擅自進入他人墳墓;
- 目的性:主要盜取金銀、古董等有價物品,而非屍體本身;
- 破壞性:常導緻墓葬結構及文物不可逆的損毀。
二、曆史背景
盜墓現象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戰國時期。當時因“禮壞樂崩”導緻厚葬之風盛行,刺激了盜墓行為發展。曆史文獻如《明史·馮琦傳》明确記載“盜墓之罪”的判罰,郭沫若在考據中也提及盜墓對考古研究的幹擾。
三、法律與倫理屬性
- 刑事犯罪:我國《刑法》将盜墓列為“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 與考古區别:官方考古以保護研究為目的,需經審批;盜墓則屬非法牟利;
- 社會危害:破壞曆史信息完整性,阻礙學術研究。
四、典型動機
- 經濟利益:通過倒賣文物獲取暴利(常見于古墓群周邊地區);
- 報複洩憤:曆史上存在因私怨破壞仇家祖墳的案例;
- 風水迷信:少數為改變風水格局而盜掘。
五、延伸影響
現代影視作品(如《盜墓筆記》)的流行,使該詞衍生出文化符號意義,但需注意藝術創作與現實犯罪行為的本質區别。
注:以上内容綜合自法律釋義、曆史考據及社會研究,完整信息可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28條及相關考古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二
盜墓這個詞,是用來形容盜取墓葬中的文物或財寶的行為。它的拆分部首是 "土" ,"貝","龍","土","廣",它的筆畫數目為20。《盜墓》一詞源自于中文,沒有繁體寫法。在古時候,盜墓一詞一般寫作「盜冢」或者「掘墓」。例如:盜墓者闖入古墓,意圖掠奪其中的寶物。組詞方面,盜墓可與盜竊、盜取、掠奪等詞彙構成相關詞語。近義詞包括掘墓、搶劫,反義詞可以是守墓、保護。希望這些信息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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