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 哲學中關于天人關系的一種觀點。與“天人之分”說相對立。認為“天”有意志,人事是天意的體現;天意能支配人事,人事能感動天意,由此兩者合為一體。 戰國 時 子思 、 孟子 首先明确提出這種理論, 漢 儒 董仲舒 繼承此說,發展為“天人感應”論。參閱《禮記·中庸》、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天人合一"是中國古代哲學的核心思想之一,強調自然(天)與人類社會的和諧統一關系。以下是基于權威文獻的詳細解釋:
《漢語大詞典》定義:"天人合一"指天道與人道、自然與人為相通、相類和統一。古人認為天有意志,能支配人事;而人的行為也能感應上天。《辭海》進一步闡釋:此為"中國古代宇宙觀和人生觀的基本理念",主張人與自然在本質、規律上相互貫通。
源自《周易·系辭下》:"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将天、地、人視為有機整體。
董仲舒《春秋繁露》提出:"天人之際,合而為一",主張君主施政需順應四時規律,如"慶賞罰刑"對應春夏秋冬。
《莊子·齊物論》強調:"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倡導破除物我界限,回歸自然本性。
現代哲學家張岱年在《中國哲學大綱》中指出,該思想體現了"宇宙根本秩序與人類道德律則的統一"。錢穆在《中國文化史導論》中稱此為"中國文化對人類的最大貢獻",為解決當代生态危機提供哲學資源。其核心價值在于:
參考文獻來源
“天人合一”是中國古代哲學的核心思想之一,強調人與自然、宇宙的和諧統一關系。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整體觀與共生性
認為天地萬物(包括人)是一個有機整體,具有共同本源和運行規律。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需順應自然法則生存發展,如《周易》所言“與天地合其德,與四時合其序”。
動态統一
人與天的關系并非靜态結構,而是通過“氣”的運化相通,在動态中實現統一。《淮南子》以“天地運而相通,萬物總而為一”描述這種互動性。
道家
主張“道法自然”,認為人應回歸先天本性,與“道”(宇宙法則)相合。莊子提出“天地與我并生,萬物與我為一”,強調破除主客界限。
儒家
董仲舒将倫理融入天道,提出“人事天意相互感應”,如宋代理學家認為“仁”是貫通天人的德行。
醫學領域
《黃帝内經》以“人天同構”為基礎,将人體經絡、髒腑與自然現象類比,指導養生需順應四季變化。
個人層面
通過“認識依存關系→順應自然→發揮生命價值”的步驟實現身心與外界和諧。例如:春季養陽、冬季養陰的養生原則。
社會層面
倡導人與自然共生共存,現代可延伸至生态保護理念,如避免過度開發、遵循可持續法則。
可通過等來源進一步查閱各流派具體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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