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初戶部所設的印鈔官署。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一:“ 賈鼐 以典史中狀元,人皆知之。 洪武 辛未,榜眼 吳言信 , 福建 邵武 人也,以鈔局副使中,人多未之知也。”
鈔局是中國古代負責紙币發行與管理的官方機構,主要存在于明清兩代。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鈔局“專司鈔法,掌印造、兌換、收放錢鈔等事”,其核心職能包括三個方面:
紙币發行與流通管理
鈔局作為國家貨币管理機構,承擔紙币的印制、發行及流通監督職責。明代寶鈔提舉司(鈔局前身)按照朝廷規定印制“大明通行寶鈔”,并協調地方機構執行鈔法。
舊鈔回收與兌換服務
據《中國貨币史》研究,鈔局設立兌換窗口回收破損紙币,按比例兌換新鈔或銅錢,以此維護貨币信用體系。例如明代規定“昏爛鈔一貫,換新鈔五百文”。
防僞稽查與貨币政策執行
鈔局通過加蓋官印、登記編碼等手段鑒别真僞,同時配合刑部打擊私造僞鈔行為。清代戶部文獻記載,鈔局官員需定期核查市面流通紙币的版式與數量。
該機構在正統年間(1436年)因寶鈔貶值逐漸被戶部接管,清代前期短暫恢複後,隨着白銀貨币化進程最終退出曆史舞台。
“鈔局”是明代初期戶部下設的專司印鈔的官方機構,其詳細解釋如下:
鈔局是明初(如洪武年間)由戶部設立的印鈔官署,主要職能是管理紙币的印制與發行。其名稱中的“鈔”指紙币,“局”則為官方機構的代稱。
根據清代劉獻廷《廣陽雜記》記載,洪武二十四年(辛未年,1391年),榜眼吳言信曾以“鈔局副使”身份中第,表明鈔局在明初已實際運作,且官員可由此途徑參與科舉。
作為中央財政的一部分,鈔局負責官方紙币(如“大明寶鈔”)的印制和流通管理,直接隸屬戶部,反映了明代初期對貨币體系的集中管控。
除《廣陽雜記》外,相關史料和現代詞典(如《漢語大詞典》)均收錄該詞,進一步佐證其曆史存在性。
需注意,部分資料(如)誤将鈔局與崇祯時期關聯,實為明初機構,需以權威史料為準。
鈔局是明代早期重要的財政機構,其設置體現了朝廷對貨币發行的直接控制,且在官員選拔中具有一定影響。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明史·職官志》或經濟史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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