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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赁的意思、借赁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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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赁的解释

租借。《魏书·肃宗纪》:“﹝ 孝昌 二年冬十有一月﹞丙午,税京师田租,亩五升;借赁公田者,亩一斗。”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借赁是汉语复合词,由“借”与“赁”两个近义语素构成,均表示临时使用他人物品并支付费用的行为。以下从权威词典角度分述其释义与用法:


一、单字本义

  1. 《汉语大词典》释为:“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或把财物暂时供别人使用。” 古时亦指借贷货币,如《周礼·地官》载:“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

    现代用法:侧重无偿或有偿的临时使用权转移(如“借钱”“借书”)。

  2. 《说文解字》注:“赁,庸也。”指雇佣或租用。《古代汉语词典》明确:“赁,租借。” 如《史记·范雎传》:“臣为人庸赁。”

    核心特征:强调有偿交易(如“赁屋”“赁车”)。


二、合成词“借赁”释义

综合定义:

指通过支付费用,临时获得他人财物或空间的使用权,属有偿契约行为。


三、古今用法辨析

  1. 古代语境:

    常见于经济文书与契约,如敦煌文献《乙未年赵僧子典儿契》:“家中贫乏,欠负广深,今将腹生儿典与亲家翁,断作借赁价麦粟廿五石。”

  2. 现代规范: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未直接收录“借赁”,但“赁”仍保留“租用”义(如“租赁”)。当代书面语中,“借赁”多被“租赁”替代,属半衰退词,仅存于特定方言或仿古表述。


四、权威文献例证

  1. 《唐律疏议·卷二十六》:

    “诸受寄财物,而辄费用者……若以借赁为名,实盗取者,以盗论。”

    说明古代法律对借赁与盗窃的界定。

  2. 宋代《名公书判清明集》:

    “田宅借赁,须立契据,违者财物没官。”

    反映契约在借赁关系中的必要性。


参考资料

  1. 《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
  2.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4)
  3. 《辞源(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5)
  4. 敦煌契约文书P.3964号(国际敦煌项目IDP数据库)
  5. 《唐律疏议》中华书局点校本,2013
  6. 《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华书局校注本,2002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标注来源版本信息以符学术规范。)

网络扩展解释

“借赁”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一、基本词义

“借赁”指租借行为,即通过支付一定费用暂时获得他人财物的使用权,或将自己的财物暂时租给他人使用。该词由“借”和“赁”组合而成:

二、历史用例

该词最早见于《魏书·肃宗纪》记载:“税京师田租,亩五升;借赁公田者,亩一斗。”,说明古代“借赁”多用于描述官方土地租赁行为,且涉及具体税收规定。

三、现代应用

现代汉语中,“借赁”可泛指各类租赁关系,例如:

四、补充信息

若需进一步了解历史文献中的具体用法,可参考《魏书》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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