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人姓名字音相近的字。《礼记·曲礼上》:“礼不讳嫌名。” 郑玄 注:“嫌名,谓音声相近,若禹与雨,丘与区也。”古礼臣子避君父名讳时,不讳声音相近的字。后世讳法加严,讳同字亦讳嫌名。如 汉宣帝 名 询 ,改 荀卿 为 孙卿 ; 隋文帝 以父名 忠 ,凡官名有中字者,悉改为内; 唐 李贺 父名 晋肃 ,当时士大夫认为晋、进音同, 李贺 不该举进士。
"嫌名"是汉语避讳制度中的专业术语,专指与人名读音相近而需要回避的字词。该概念源于古代礼法制度,最早见于《礼记·曲礼》"礼不讳嫌名"的记载,指除本字外,对音同或音近字亦需避讳的特殊现象。
从语言学研究角度,嫌名避讳包含两种类型:一是完全同音字,如唐代为避太宗李世民讳,"世"改为"代","民"改为"人";二是声韵相近字,如宋代为避仁宗赵祯嫌名,"蒸"字需缺笔改写。这种语言现象在《史讳举例》等专著中有系统论述,反映了古代社会"为尊者讳"的伦理观念。
历史演变方面,秦汉时期仅避正讳,汉末始见嫌名之例。至六朝时期,嫌名避讳逐渐制度化,《南史》记载王俭"不讳嫌名"引发争议的案例,显示当时社会对音近避讳的重视。唐代科举考试明确将嫌名纳入避讳范围,《唐律疏议》规定触犯嫌名者处以刑罚,这一制度延续至清代。
现代汉语研究中,嫌名现象被视作语言接触的特殊案例。据《汉语避讳研究》统计,历代文献中可考的嫌名避讳超过2000例,涉及声韵学、文字学等多个领域。该术语现多用于历史文献学、古文字学等专业领域,成为解读古代文献的重要参照坐标。
“嫌名”是一个源自古代礼制的术语,在不同语境下有两种主要解释:
基本含义:指与人名音近但字形不同的字。古代礼法规定,臣子避讳君主或尊长名字时,不需避讳这些音近字。例如《礼记·曲礼上》提到“礼不讳嫌名”,郑玄注释:“若禹与雨,丘与区也。”
历史演变:
部分现代词典将其解释为成语,指因名字或称谓产生偏见或厌恶的心理。例如某人因名字的音韵、字义与负面事物关联而遭排斥。但这一用法在古代文献中未见明确记载,可能是对字面义的引申解读。
“嫌名”在古代文献中主要指避讳范畴,属于礼制术语;而现代语境下的“因名生嫌”更多是望文生义的通俗化理解。如需深入研究,建议参考《礼记》及历代避讳研究专著(如陈垣《史讳举例》)以获取更权威的古代用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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