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ield a fault] 自讳过失
为缺点或过失辩护。 晋 葛洪 《抱朴子·勤求》:“诸虚名之道士,既善为誑诈以欺学者,又多护短匿愚,耻於不知。”《宋史·王显传》:“ 显 或失误,护短终不肯改,上每面戒之。”《水浒传》第四回:“首座道:‘长老只是护短,我等只得从他。不諫不是,諫他不从,便了。’”《醒世姻缘传》第九九回:“原係儿女亲家,因儿女夫妇不和,各家的大人彼此护短。” 欧阳山 《三家巷》四:“ 周杨氏 也没法替他护短。”
护短是一个具有多重内涵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可结合不同角度进行解析:
一、定义与表现 指为保护自己或亲近者(如家人、朋友)的缺点、错误或利益,而拒绝承认问题或掩盖事实的行为。常见表现为:对他人批评的抵触、偏袒性辩护、甚至通过转移矛盾来维护短处(如中家长对孩子错误的袒护)。
二、心理与社会动因
三、双重影响
四、正确态度建议
语言延伸:英文可译为“to cover up for someone's faults”或“to shield shortcomings”。近义词包括“偏袒”“徇私”,反义词如“秉公”“揭短”。
注:完整古籍例证及社会案例可参考、11等来源。
《护短》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字组成:护和短。
护这个字是一个由手和户两个部首组成的汉字,它的拆分部首是手。护的笔画数是6画。
短这个字由石和矢两个部首构成,它的拆分部首是石。短的笔画数是7画。
《护短》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意思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或亲属,不顾公理公平,偏袒自己一方。
在繁体字中,《护短》还保持着相同的形态,没有变化。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护的写法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短这个字演变过程中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矢+白组成,变为现在的石+矢。
1. 他总是护短,对那些有利益关系的事情偏袒自己的一方。
2. 在法庭上,律师不应该护短,而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个案件。
3. 作为一个裁判,你不能护短,要以公正的标准来判决案件。
护理、护士、保护、护身、护照、备护
偏袒、包庇、保护、偏心、偏爱
公正、客观、无私、公平、均衡
报冤背黑锅裱衬愁怅传棒黜幽陟明麤使担隔夜忧弹腿悼心失图电键攧手攧脚吊愍滴搭跌脚绊手敦确恶候蜂台高筵供饷公仪退食苟进雚水官着好爵鸿工幻异祸从口出,患从口入骄胡基本建设唶吮酒船台即兴表演刊改劳形流变六弦琴陋世麦粉民声秦箫绻恋阙少日君善不善扑营稍公射香诗王受词苏娘天津学生会联合报腿勤焞焞违指无脊椎动物无员相远小畜小巫见大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