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断,裁决。《宋史·范仲淹传》:“若讎已和断,輒私报之及伤人者,罚羊百,马二,已杀者斩。”《辽史·西夏外记》:“﹝其俗﹞喜报仇……诉于官,官择舌辩气直之人为和断官,听其屈直。”
“和断”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分析理解:
“和断”指通过调解或协商后作出的公断、裁决,常用于解决纠纷或判定是非。该词由“和”(调和、调解)与“断”(判定、决定)组合而成,强调在平息矛盾后作出最终裁定。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司法制度或历史文献时仍有重要意义。其核心思想(调解后裁决)与当代仲裁、调解机制有相似之处。
如需进一步了解“断”的单独含义(如截断、禁止等),可参考相关字典解释。
和断是一个常用的汉字词语,其意思是指和解、解散、解决等。
和断的部首是戈(gē),由“和”字左侧的一横代表。它的总笔画数为10画。
和断的字形源自于古代的篆书体,后经过演变和简化形成现代汉字。在繁体字中,和断的写法和简体字相似。
在古代,和断的汉字写法与现代略有不同,主要体现在字形的变化上。
1. 经过双方的努力和断,最终问题得以解决。
2.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和断散去。
和谐、和睦、和平、断交、断然、断定
化解、解决、调和
纠纷、矛盾、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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