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采矿和征税。 明 万历 中设矿监、税监,多任宦官,所至肆虐,吸髓饮血,民不聊生。为 明 代后期弊政之一。《明史·李戴传》:“疮痍未起,而採榷之害又生。不论矿税有无,概勒取之民间,此何理也。”《明史·宦官传二·陈矩》:“惟四方採榷者,帝实纵之,故贪残肆虐,民心愤怨,寻致祸乱云。”
“采榷”是汉语中的一个历史词汇,其核心含义为采矿与征税,特指明代后期由宦官主导的矿监、税监制度。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采”指采矿,“榷”指专卖或征税,合称“采榷”即政府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税收管控。该制度在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被广泛推行,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历史背景与实施方式
万历时期,朝廷为缓解财政危机,派遣宦官担任矿监、税监,直接管理地方矿产开采和商业税收。这些宦官权力极大,常以“矿税”名义横征暴敛,甚至无矿地区也被强制征税,导致民怨沸腾。
社会影响
采榷制度因执行者(宦官)的贪婪残暴沦为弊政。史载其“吸髓饮血,民不聊生”,加剧了社会矛盾,被认为是明朝后期动荡的诱因之一。《明史·李戴传》曾批判其“不论矿税有无,概勒取之民间”的荒谬性。
文献记载
该词多见于明代史料,如《明史·宦官传》提到采榷导致“民心愤怨,寻致祸乱”,侧面反映了这一政策对王朝衰败的影响。
“采榷”不仅是经济政策术语,更承载了明代宦官专权、苛政害民的历史教训。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明史》相关篇章或经济史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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