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法有权、实二教。权教为凡夫、小乘说法,取权宜义,如《阿含经》是。 南朝 梁简文帝 《<大6*法颂>序》:“将欲改权教,示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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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教是汉语佛学语境中的特殊术语,源自佛教判教理论,指佛陀根据不同根器众生而设立的权宜教化法门。《佛学大辞典》(丁福保编)定义为“权者暂用之教,与实教相对”,强调其作为接引众生的方便法门特性,具有三个核心特征:
应机性
权教根据众生理解能力调整教法,如《天台四教仪》记载天台宗将藏、通、别三教判为权教,通过三乘教义引导修行者渐入佛道。
次第性
《法华玄义》指出权教采用“开权显实”模式,如《法华经》中以羊车、鹿车比喻权教,最终指向“大白牛车”代表的实教真理。
辩证性
华严宗在《五教章》中提出“权实相即”理念,认为权教蕴含实教本质,如《维摩诘经》所述“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的教化逻辑。
现代佛学研究显示,权教概念在佛教中国化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玄奘译本《大般若经》中“第二会”内容即展现权教向实教的过渡形态,该理论体系至今仍影响汉传佛教讲经传统。
“权教”是佛教术语,主要与“实教”相对,指根据众生根机采取的权宜教化方式。以下为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权教指佛法中针对凡夫、小乘修行者等根机未成熟的众生,采用渐进式、权宜方便的教学方法,例如《阿含经》中的教义。其核心在于“权宜”,即通过浅显易懂的教义引导众生逐步觉悟。
佛教背景中的“权实二教”
佛法分为“权教”与“实教”:
其他语境的可能含义
少数非佛教语境下,“权教”可能被拆解为“权威教导”(如接受专家指导),但此用法缺乏广泛认可,需结合具体文本判断。
总结来看,“权教”主要属于佛教判教理论范畴,强调因材施教的教化方式。如需深入理解,可参考《阿含经》或天台、华严宗的经典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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