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府对铁实行专卖。 唐 柳宗元 《故银青光禄大夫开国伯柳公行状》:“赴 江西 ,与租庸使议復榷铁及常平仓,便宜制置,得以专任。”
榷铁是中国古代经济制度中专营政策的组成部分,指封建政权对铁器开采、冶炼和销售实施垄断管理的制度。该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但系统化推行始于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的盐铁官营政策。《史记·平准书》记载“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说明当时以刑罚保障铁业专营权。
其核心特征包含三方面:一是生产管控,朝廷在产铁区设“铁官”监管采掘与铸造;二是流通垄断,禁止民间私贩铁器;三是利润归公,所得收入用于军需和国库开支。这一制度在《汉书·食货志》中被归为“均输平准”体系,成为汉武帝时期抗击匈奴的重要财政支撑。
历代实施程度存在差异,唐代实行“官采私铸”的折中政策,宋代则恢复严格专卖并设立“铁务”机构。明代洪武年间《大明律》仍保留“私贩铁器”的处罚条款,但实际执行逐渐松弛。该制度对古代冶铁技术进步具有双重影响,既推动规模化生产,又抑制了民营手工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榷铁”是一个历史经济术语,其核心含义是指古代官府对铁的专卖制度。以下为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榷”指政府垄断经营,“铁”即金属铁。组合后,“榷铁”特指官府通过专营控制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禁止民间私自交易。这一制度常见于中国古代,旨在增加财政收入并强化资源管控。
历史背景与实施
目的与影响
需注意的歧义
部分现代词典(如查字典网)将“榷铁”解释为成语,意为“坚固可靠”。这一用法较为罕见,可能与原意混淆,建议结合历史文献优先采用“官府专卖”的释义。
建议查阅《汉书·食货志》或唐代经济政策相关研究,以获取更系统的历史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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