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 代地税名。《元典章·户部五·舍施寺观田土有司给据》:“出给公据,明白推收税石,方许捨施。”《元代白话碑集录·一三一四年曲阜文庙免差役赋税碑(二)》:“ 孟氏 子孙合该税石,於丁酉年间奉圣旨,依僧道例将各家合该地税除免了。”
“税石”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专属性的复合词,其含义需结合古代社会经济背景分析。从构词法来看,“税”指国家征收的赋税,“石”作为容量单位(读作dàn),二者组合特指以粮食等实物为计量标准的税收制度。该词最早见于《宋史·食货志》,记载宋代实行“夏税秋粮”时“税石”作为计量单位的使用情况,如“岁输税石,以定州县考课”。
据《中国历代度量衡考》记载,宋代一石约合59.2公斤,税石制度将实物税标准化,有效提升了税收管理效率。这种计量方式在《梦溪笔谈》中也有印证:“凡租税之入,皆以石计”。明代黄册制度沿用了税石作为田赋核算单位,现存徽州文书档案中可见“计税若干石”的原始记录。
需要说明的是,“税石”在现代汉语中已无实际使用价值,主要作为历史术语存在于经济史研究领域。《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古代赋税计量单位”,这一解释得到北京大学《汉学典藏数据库》中明清赋役文献的佐证。
“税石”是元代的一种地税名称,主要用于土地税收的征收与管理。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税石(shuì shí)是元代对土地征收的税种,可能以“石”为计量单位(“石”为古代容量单位,1石约等于10斗),但具体计税方式需结合元代税制背景理解。
历史背景与用途
相关扩展
税石是元代土地税制的组成部分,常见于官方文书与碑刻记载,反映了当时以实物或容量单位计税的特点。更多细节可参考《元典章》及元代白话碑集录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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