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国志·魏志·王粲传》“军国书檄,多 琳 瑀 所作也”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典略》:“ 琳 作诸书及檄,草成呈 太祖 。 太祖 先苦头风,是日疾发,卧读 琳 所作,翕然而起曰:‘此愈我病。’数加厚赐。”后因以“陈琳檄”泛指檄文。 唐 李白 《江夏寄汉阳辅录事》诗:“君草 陈琳 檄,我书 鲁连 箭。” 明 邵璨 《香囊记·点将》:“一卷 吕公 书,七纸 陈琳 檄,甲兵十万在胸中,笔底收功绩。”
“陈琳檄”是汉语中的典故词汇,典出东汉文学家陈琳所撰檄文,特指其文辞犀利、气势雄浑的讨伐性公文。陈琳为“建安七子”之一,其代表作《为袁绍檄豫州文》以骈散结合的文体、铺张扬厉的笔法闻名,成为檄文典范。该词现多喻指言辞激烈、切中要害的批判性文章。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檄”本义为古代官府用于征召、声讨的文书。《说文解字》释“檄”为“二尺书”,《汉语大词典》明确其“声罪致讨”的核心功能。陈琳檄的特殊性在于:虽为袁绍讨伐曹操而作,却因文采斐然被曹操激赏,事载《后汉书·袁绍传》。其文以“赘阉遗丑”直斥曹操出身,又以“身处三公之位,而行桀虏之态”痛陈其恶,句式铿锵,用典密集,展现建安文学“志深笔长,梗概多气”的特点(袁行霈《中国文学史》)。
文学价值层面,该檄文开创“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的檄文范式(刘勰《文心雕龙》),文中“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等句演为成语。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评其“铺叙曹操罪状,虚实相生,极具鼓动性”,其修辞手法如排比、对比、夸张等,对唐宋古文运动影响深远。
“陈琳檄”是中国古代文学典故,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出自《三国志·魏志·王粲传》,记载东汉末年文学家陈琳为袁绍撰写讨伐曹操的檄文,文中痛斥曹操罪行,言辞犀利。后袁绍败亡,陈琳归附曹操,曹操惜其才,未加治罪,反任其为军中文书,此后魏国重要檄文多出自陈琳之手。
唐代诗人多化用此典,如刘长卿以“陈琳书记好”赞友人文才(),明代戏曲《香囊记》用“七纸陈琳檄”形容文书影响力(),可见其已成为中国文学中直言敢谏与文书典范的双重文化符号。
多用于褒扬文章笔力雄健,或比喻以文字揭露问题、伸张正义的行为。需注意其语境常带有历史厚重感,多出现于学术或文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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