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 代地稅名。《元典章·戶部五·舍施寺觀田土有司給據》:“出給公據,明白推收稅石,方許捨施。”《元代白話碑集錄·一三一四年曲阜文廟免差役賦稅碑(二)》:“ 孟氏 子孫合該稅石,於丁酉年間奉聖旨,依僧道例将各家合該地稅除免了。”
“稅石”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專屬性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古代社會經濟背景分析。從構詞法來看,“稅”指國家征收的賦稅,“石”作為容量單位(讀作dàn),二者組合特指以糧食等實物為計量标準的稅收制度。該詞最早見于《宋史·食貨志》,記載宋代實行“夏稅秋糧”時“稅石”作為計量單位的使用情況,如“歲輸稅石,以定州縣考課”。
據《中國曆代度量衡考》記載,宋代一石約合59.2公斤,稅石制度将實物稅标準化,有效提升了稅收管理效率。這種計量方式在《夢溪筆談》中也有印證:“凡租稅之入,皆以石計”。明代黃冊制度沿用了稅石作為田賦核算單位,現存徽州文書檔案中可見“計稅若幹石”的原始記錄。
需要說明的是,“稅石”在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價值,主要作為曆史術語存在于經濟史研究領域。《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古代賦稅計量單位”,這一解釋得到北京大學《漢學典藏數據庫》中明清賦役文獻的佐證。
“稅石”是元代的一種地稅名稱,主要用于土地稅收的征收與管理。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稅石(shuì shí)是元代對土地征收的稅種,可能以“石”為計量單位(“石”為古代容量單位,1石約等于10鬥),但具體計稅方式需結合元代稅制背景理解。
曆史背景與用途
相關擴展
稅石是元代土地稅制的組成部分,常見于官方文書與碑刻記載,反映了當時以實物或容量單位計稅的特點。更多細節可參考《元典章》及元代白話碑集錄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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