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卖身契。《儒林外史》第二五回:“这姓 王 的在我家已经三代,我把投身纸都查了赏他,已不算我家的管家了。”
投身纸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一种契约文书,指贫苦百姓因无法维持生计,自愿或被迫将自身人身权利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地主、富户或官府时签订的书面凭证。其核心含义体现在“投身”二字,即主动依附或卖身为仆役,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社会烙印。以下是详细解释:
“投身纸”属于卖身契的一种特殊形式,常见于明清时期。它记录了当事人(投身者)自愿放弃部分人身自由,成为对方(受投者)的依附人口或奴仆的法律关系。这类文书需由双方签字画押,并有中人作保,具备法律效力,标志着身份从自由民转变为依附民或奴仆。《中国历史大辞典》将其定义为“贫民典卖自身与富户为奴仆之契约”。
其产生与封建社会的土地兼并、赋役沉重直接相关。农民破产后,为获得生存资料(如土地耕种权、钱粮借贷)或躲避苛税,被迫以人身依附为代价签订“投身纸”。契约中常载明投身者的义务(如无偿劳役、世代服役)和受投者提供的“恩养”条件(如住房、口粮),实质是人身权利与经济资源的强制交换。此现象在明代后期至清代尤为普遍,反映了底层民众的生存困境(参考:经君健《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
典型“投身纸”包含以下要素:
现代汉语中,“投身”一词已剥离人身依附含义,泛指全身心投入某项事业(如“投身革命”“投身科研”)。而“投身纸”作为特定历史词汇,仅存于学术研究或历史文献中,用以剖析传统社会的阶级关系与契约形态。其研究价值在于揭示封建制度下人身依附关系的契约化表达(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古代契约研究》)。
结语
“投身纸”是封建生产关系下的特殊契约,承载着底层民众的生存悲剧与制度性压迫。其释义需置于具体历史语境中理解,现代词典(如《汉语大词典》)多将其归类为历史用语,释义侧重其法律属性与社会本质。
“投身纸”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释:
“投身纸”指卖身契,是古代社会中的一种书面契约,用于表明个人自愿或被迫将自身(或子女)卖与他人为仆役或奴婢的文书。
该词最早见于清代小说《儒林外史》第二十五回:
“这姓王的在我家已经三代,我把投身纸都查了赏他,已不算我家的管家了。”
(引自)
此例中,主人将“投身纸”归还仆人,表明解除其奴仆身份。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儒林外史》原文或历史文献。
八案白铜堤辨志敝车羸马愎佷搏刀漕耗侧脉常娥常分踌竚遄迈传球摴蒲大颠墆鬻鄂君饭蔬感化高岑函片浑备笺奏交衡加役流结跏趺坐惊慕僸佅金瑞霁威掎摭空峡括蔽类神类叙法乐极生哀吏胥龙姿厖洪梅粥内涵意义内署盘秤配尼西林起讲请靓球路觞絃召父杜母盛虚铜甲铜穴王乔屦伪经屋霤五孰闲奥显道小唱习睹